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贵州农民画家自称独创绘画模式 状告吴冠中剽窃
2007年07月06日 12:34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贵州农民画家郑维江以抄袭、剽窃自己的美术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为由,将84岁的美术大师吴冠中告上法院,要求吴冠中在报纸上予以公开赔礼道歉。日前,由于管辖权问题,此案已转到了北京丰台法院审理。

  郑维江诉称:其于2001年陆续创作了《白日依山尽……》和《无题》系列美术作品,并于2006年2月起陆续在书法江湖网、书艺公社等网站上公开发表。郑维江称其作品具有独创性,是一种“独创模式文字画”。同时,郑维江称曾在2001年冬季用挂号信方式给吴冠中寄过一些包括此类“独创模式文字画”作品在内的作品照片20余幅,向吴冠中请教,但此后并未收到其回复。

  在2007年3月份,郑维江在《中国书法家论坛》网上看到一个主题为《开眼界??是书法?绘画??吴冠中的杰作》的帖子。浏览后郑维江认为,吴冠中于2005年至2006年创作的文字画《画里阴晴》、《霸王不别姬》等作品与他的“独创模式文字画”在作品观念和手法上完全吻合。不仅如此,网上还宣称吴冠中独创了此模式的文字画。

  对此,郑维江认为,吴冠中的作品已经构成了对原告作品的抄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抄袭、剽窃行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故诉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冠中就剽窃原告作品并宣称独创一事,在《美术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还事实真相。

  由于吴冠中的住所地位于北京丰台区,此案已转至北京丰台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记者 吴雅峰)

 
编辑:王小超】
:::相 关 报 道:::
·朱清时怒斥学术界不正之风 学术剽窃就像抢银行
·宋晓波“剽窃门”最新进展:法院已正式受理(图)
·吴镇宇新片《异冢》剧本被指剽窃 有6点雷同之处
·聋哑人要告好男 宋晓波否认写真集剽窃造假(图)
·云南师大教授两次剽窃输官司 媒体戏称其“剽客”
·潘长江回应“剽窃”质疑:争议总比没人搭理好
·潘长江春晚小品涉嫌剽窃 创意来自1999年?(图)
·署名"一考生"背后的秘密:"满分作文"纯属剽窃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