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检察院侦办的宜黄县党史办主任张启旺受贿案,日前已移送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明,张启旺在担任地方党史办公室主任前,曾担任过宜黄县林业局局长、建设局局长。1998年4月至2006年8月间,张启旺利用担任宜黄县林业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大肆收受林木销售商范某、艾某、洪某某等以及下属的财物;2006年8月至2008年5月间,张启旺利用担任宜黄县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为学府桃苑开发商周某某以及风神巷房地产项目开发商甘某某等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财物。
张启旺受贿共计人民币157400元。(通讯员张龙峰 应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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