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与创业板互动共赢
自2009年9月17日第一次创业板发审会议至2010年7月15日止,共举行85次发审会,审核企业159家,通过123家,未通过33家,取消审核3家。在创业板已获通过的123家企业中,已挂牌交易企业93家,完成发行4家,尚未获准发行企业26家。
123家已获通过企业中,有创投背景的企业有93家,占75.6%;其中深圳创投机构投资企业有44家,占47.31%,涉及创投机构45家。在已挂牌交易的93家企业中,有创投背景的就有69家,其中有深圳地区创投背景的35家,占50.7%。
这一组数字说明,创业投资与创业板之间天然存在着互动双赢的关系。为适应科技创新创业的巨大需求以及为利用新兴资本市场聚集大量社会民间资金蜕变为创业资本,美国于上世纪70年代开设了纳斯达克市场,因此才有了美国的高科技产业再次领先全球,美国经济并于上世纪90年代保持了近十年的高速增长。此外,英国、日本、韩国、加拿大、以色列、印度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实践也证明了这一道理。借鉴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总结创业板开设九个月来创业投资基金培育大量优质上市资源的实践经验,抓紧建设创业投资与创业板互动长效机制,必将推动我国创业板在未来若干年内更加健康快速发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证监会与创业投资界长效沟通机制。这一方面有利于证监会及时听取创业投资的合理诉求,掌握创业投资行业投资运作情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创业投资基金及时了解和领会证券监管部门的意图,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则。经过长期研究,本人认为,建立证监会与创业投资界的长效沟通机制当前最现实的选择是,在证监会的指导、组织和协调下,由全国大型的创业投资机构(包括内资和外资)及相关专业性研究咨询机构参与,共同建立“中国创业资本市场研究会”。其职责是:1)不定期举办创业板监管部门与创投界的座谈会,并就相关专题进行交流;2)调查研究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培育创业板拟上市企业资源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根据创业板的发展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向和投资方式给予指导,以提高创业投资为创业板输送优质上市资源的质量;3)开展现代创新创业市场体系的研究,包括科技孵化器、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板和场外交易市场各自发展模式,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价值链和互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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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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