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市场“三国”之战:基金“一对多”遭质疑(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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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市场“三国”之战:基金“一对多”遭质疑(2)

2010年09月16日 16:47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软肋”与“硬伤”

  2009年9月1日,首批30只专户“一对多”产品获批,在披露期限的产品中,以存续期为1年和2年的产品最多。这也意味着2010年9月和10月将出现“一对多”产品集中到期的现象。

  据本刊记者了解,最近部分基金公司通过意见征求函和网络会议的形式,与客户沟通续约事宜,然而,大多数投资者都不买账,选择了退出。

  南方一家基金公司专户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专户“一对多”缺乏过往业绩作为参考,银行和客户都没有信心签订长期的合同,大部分是抱着先签一年试试看的心理来做这项业务。而基金公司即使意识到一年期产品难以实现绝对收益,但因为急于发行产品,仍然妥协于银行和客户的需求。

  有从业者认为,期限为一年的产品,对投资操作会带来不利影响。“产品运作之初,是当作公募基金一样,没有考虑期限问题。但当期限只剩下半年时,心态变得急躁,更追求短期效应,乱了阵脚。”深圳另一位投资经理说。

  “一年内给客户绝对收益,是有一定困难,如赶上单边跌市,则产品一年内实现正收益的可能性就非常低。一般两到三年会比较合适。”上述专户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除了产品设计不够周全外,“一对多”所遭受的质疑还与“不透明”有着密切关系。

  “买东西总得货比三家吧,公募基金的净值是每日公布一次,私募基金的净值是每周公布一次,但是专户‘一对多’净值数据,却根本查不到,这让我怎么选呢?”一些原本想购买“一对多”产品的投资者说。

  证监会发布的《基金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规定,基金公司只能向资产委托人,即专户“一对多”产品的投资者披露产品净值。

  曾令华表示,“目前的‘一对多’产品不是处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中,除了基金公司自己和其‘一对多’产品客户,没有人知道产品到底运营得怎么样。信息的不公开,即使是好的产品也无法体现出来,这对于‘一对多’的长期发展不是件好事。”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也指出,业绩的阳光化是一种相对客观的遴选机制,如果没有排名压力的外在约束,基金经理就很容易产生不积极和不充分投资的现象。而投资者不能对同类产品的平均收益做一个明确的研判,进而也无从判断基金运作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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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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