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令华对记者说,“现在‘一对多’就像一个黑箱,业绩数据都要依靠民间‘人肉搜索’的方式去获取,就更谈不上有价值的深度解读了,也无法为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供研究基础。”
“因为‘一对多’信息不透明,我们有理由怀疑一切。”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王群航说,如果好与坏都由基金公司说了算,行业的公信力会受损,“一对多”壮大起来也很难。
按照监管层对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导意见,基金公司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时,就要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分析。
王群航说,就现在的市场情况来看,基金公司可能把自己逼到了两难的境地。如果“一对多”没有做出良好的业绩,将是它们的失职;反之,如果做出了良好的业绩,而且比公募基金优异很多,超过了5%的红线,那么“一对多”就有“利益输送”的嫌疑。
不过,一些基金公司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我们的产品不同于一般性的基金产品,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我们是根据客户的投资偏好来制定个性化的投资策略。可以说每款产品都是不一样的,严格来说,即使公布了净值,可比性也不强。”
王群航认为,不妨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如果不披露,那么,基金公司是否可以做到什么都不说呢?
按照国际通行的业绩标准,基金业绩宣传不得“选择性披露某个时段的基金(账户)的业绩”,也不得选择性披露某个或某几个基金(账户)。
而事实是,“一对多”一直在变相宣传,上述两点几乎成为业内基金发行时的“常规动作”。
另外,发行“一对多”产品的基金公司,无一不把“过往业绩和投研究能力”作为其发行的主要“卖点”,其中难免出现一些误导。
除了采取“报喜不报忧”的宣传策略外,由于专户“一对多”业务在很多基金公司中属于“机构投资部”,所以公司就以该部门下的其他业务如社保、年金或专户“一对一”的业绩,来替专户“一对多”宣传,投资者容易发生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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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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