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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罚却“家丑不外扬”三公司被指未履行信披义务

2010年11月19日 09:41 来源:现代快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财政部公告对40家上市公司会计质量检查情况的追踪,结果表明,相当一部分公司都有比较突出的会计质量问题,粉饰财务报表、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很突出,其中江苏开元、南京医药、宁沪高速三家公司榜上有名。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作出了相关的处理,而一些公司“补交税款”成为了焦点,不过,让人最为关注的是,这三家企业均没有对外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家公司各存问题

  据财政部的公告显示,检查发现江苏开元、南京医药、江苏宁沪高速三家上市公司均出现了一定的会计问题。江苏开元存在将代理业务按照自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2007年和2008年少计主营业务收入等问题。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进出口分公司,少计出口代理费收入139万元;所属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和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结算户,形成664万元账外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公司人员奖金;所属南京同乐药业有限公司通过虚列广告费、会务费、劳务费套取现金及截留代销货款,形成663万元账外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公司人员奖金等问题。同时,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少申报缴纳房产税534万元、管理费用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经过财政部的处理决定,三家公司分别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已缴纳相关罚款,并补缴相关税款。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开元在三家公司中的问题最为突出,被投资者认为是“业绩造假”。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些进出口企业经常与代理企业有多种业务合作,“代理公司可能只是来料加工,而进出口企业可能借此理由把代理业务的全部营业收入算做自己的,两者达成默契协议,获得更加优惠的出口企业退税政策补贴”。不过,有业内人士却表示,像江苏开元这样的企业,底下有众多的分公司,各个分公司都有自己的销售任务,有些公司可能由于为了完成销售任务,或许是将代理业务算作自营业务,从而提高销售业绩。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江苏开元还存在少计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009万元,少计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571万元等问题。2007年公司的进口商品收入是17亿多,2008年是24亿。把数额较少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在内让人费解,有业内人士质疑,江苏开元或是为了逃避税收,故意隐瞒业务收入。

  对此,江苏开元相关人士表示,自己的代理业务和自营业务可能有一定的合作关系,这部分合作的营业收入按照企业的划分是属于自营业务部分,但是按照财政部要求,不能划入企业自营业务。他还解释,在具体的业务流程中,可能出现账款滞后反映等问题,从而营业收入没有计入。事实上,我国的相关财务准则要求,货物一旦售出,就视为营业收入,必须要统计入主营业务。显然,江苏开元有违反相关会计准则的事实出现。

  信息披露无一履行

  令记者吃惊的是,本次财政部的处理决定实际上在今年初就已经做出,但是这三家上市公司却并没有披露相关信息。相关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由于并没有达到公告标准,因此没有披露这一信息。

  记者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该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第三十条中规定: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对此,相关律师徐先生认为,首先明确财政部属于有权机关,上市公司方面应该及时披露信息。不过,他还表示:“至于这一信息是否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这个就很有弹性,至于这个信息是否需要信息披露,可能还是以证监会的说法为准。”

  快报记者 陈诚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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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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