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华南虎照”事件主角周正龙涉嫌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二审17日8时30分在陕西旬阳县开庭。[详细]
  今年9月27日,周正龙案一审在旬阳县法院审理,法庭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详细]周正龙不服一审判决,于10月10日上午正式向法院提出书面上诉意见。[详细]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对外称陕西省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农民周正龙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片,照片多达70余张,经“鉴定”认为照片真实,并奖励了周正龙两万元,此事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民的质疑。[大事记][投票:二审结果如何?]
二审看点
    ·周正龙妻子罗大翠17日将在法院出庭作证
    一直在为丈夫奔走的罗大翠,一审时由于是证人身份而无法获得旁听证,没有进入法庭,失去了与丈夫周正龙见面的机会,她一直坚持周正龙无罪。罗大翠称几天前收到法院传票,她将出庭作证。[详细]

    ·周正龙二审律师称将已掌握新证据 将做无罪辩护
    周正龙案二审辩护律师顾玉树表示,已有明确的辩护思路,将在庭上为周正龙做无罪辩护。据顾玉树介绍,目前他们已经掌握了一些新的证据将在法庭上呈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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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正龙=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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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精粹

   ·虎照离真相有多远?
    周正龙上诉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周正龙自身不能突破这些障碍,如果律师搜集不到切实有效的证据,也许二审只是完成周正龙上诉的法定程序而已,并不一定能揭开“正龙拍虎”的真相。当然,也许事情可能完全出现转机,司法可能会珍惜这一次纠错机会,把事情真相查明,让天下人看个明白……[详细]

   ·"杨佳案"二审为"周正龙案"作出示范
    现代司法无论在怎样的体制之下,都应具备最基本的程序品格,因为实体的不公只是个案正义的丧失,而程序不公则是普遍正义的沦陷。而且,程序公开化也是保障司法少受误解和责难的最佳方式,是赢取民心和塑造威信的重要途径……[详细]

   ·周正龙是否顶缸?侦查实验可以还原
     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面对周正龙的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以及对周正龙有利的“证据”,执法机关应该“打破沙锅问到底”……[详细]

   ·周正龙案将成考验中国法治的典型标本
    法律之善,在于它能驱逐黑暗伸张正义;当法律也成为被玩弄的对象,甚至成为帮助某些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瞒天过海的黑色保护伞,那无疑是法律的最大悲哀。“周正龙不可能是一个人在战斗”已然成为公众普遍接受的“常识”,因此只要“华南虎事件”上升到法律审判程序,“周正龙案”就会无可选择地成为考验中国法治的一个典型标本……[详细]

   ·周正龙,一个撞进戏里的丑角
    如果虎照真的像周正龙承认的那样,并非有关部门有意设计出来的,那么这个周正龙,实际上是在恰当的时间,撞入某些官员操作的骗局大戏里的小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小丑居然以为自己就是主角,很是卖力表演了一通……[详细]

   ·周正龙案,我们都是法盲
    华南虎照,周正龙是主角,但似乎还要加个补语——之一。现在周正龙说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一个人做的,法院竟然也相信,并且以此判决,不知道法院是故意,还是轻率?周正龙说:“我错了,我是个法盲。”其实我们都错了,我们都是法盲……[详细]

 周正龙案为何了犹未了?
 打虎派两代表:郝劲松和傅德志
 周正龙及挺虎派“名言录”
一审回顾
 9月27日上午,周正龙案一审在陕西省旬阳县法院进行
 周正龙儿子在法庭外谈起父亲一度哽咽
 周正龙案开庭吸引众多媒体和群众

    ·周正龙案一审当庭宣判 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陕西省旬阳县法院对“周正龙案”的庭审历时六个多小时。当庭作出判决,两罪并罚,周正龙获刑两年零六个月。周在庭上坚称“虎照”造假过程中所有行为都是其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周正龙当庭尚未表示上诉意愿……[详细]

    ·周正龙法庭陈述仅一句话:我错了 我是个法盲
    27日下午14时10分,持续了近6个小时的“周正龙案”庭审休庭在结束了举证和辩论后休庭半个小时。周正龙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只说了一句话,“我错了,我是个法盲。”…… [详细]

    ·周正龙坚称造假系其一人所为 细节多称"不知道"
    周正龙在庭上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所有行为都是其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但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详细]

    ·亲历周正龙案的法庭内外
    听到周正龙一案的判决结果,当地民众反映平淡,一位家住县政府附近的老者说,这个案件影响大,但时间太长,大家都已经有点“疲”了……[详细]

    ·周正龙案一审庭审现场视频(上 下)

    ·后续:“虎照风波”波澜未平:一审获刑后周正龙追踪

    ·相关:今年6月29日陕西官方公布“华南虎照”调查结果

“虎照”事件全记录

  2007年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并公布据称为陕西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2007年10月3日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

  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称自己以一个从事植物研究二十余年的权威科学家的身份,“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

  10月23日,周正龙随身携带底片,和陕西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一起,赴国家林业局当面汇报。

  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

  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权威来认定。当地有没老虎,到底该不该建自然保护区这是国家林业局该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

  10月29日,陕西省林业厅展示了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的胶卷(负片)、用胶卷冲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数码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当天,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表声明,称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

  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林业厅目前也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对华南虎的质疑。

  11月11日,世界权威科学杂志《科学》正式刊出极具争议的华南虎照片,但该杂志并未对照片真假下定论。

  11月15日,媒体透露,国家林业局4位专家到达镇坪县,开始对华南虎存在真实性的考察。

  11月16日,一网友称“华老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同时,义乌年画厂证实确曾生产过老虎年画。

  11月20日,宝鸡律师正式向西安市公安局举报周正龙。

  11月21日,陕西省林业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年画老虎与周正龙拍摄的照片之间引发的争议。

  12月2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

  12月3日,陕西省林业厅发表声明,未就照片鉴定做出回应。

  12月4日,国家林业局称,华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体,都难以评估该地区野生华南虎的生存状况;国家林业局不会“越位”鉴定华南虎照片的真伪。

  12月18日,媒体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郝劲松申请复议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

  12月19日,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卓榕生在国家林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当日,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已正式收到了国家林业局指示。林业厅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的指示,委托公众认可的鉴定机构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重新鉴定。

  12月20日,有网友爆料称:2007年1月、2月间,镇坪县林业局曾向陕西省林业厅派遣的华南虎调查队送礼送钱。次日,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向媒体回应:“账本一事是对镇坪和华南虎调查队的诬陷。”

  12月29日,镇坪林业局一位陪同国家林业局上山寻虎的动管站技术人员张斌报料,国家林业局的专家们在镇坪再次发现虎讯、虎踪数起,其中包括一百多个疑似华南虎脚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华南虎幼崽骨架等。

  2008年

  1月7日,事件中被认为是华南虎原始图像来源的年画虎生产商骆光临向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周正龙与关克侵犯名誉权,要求周正龙公开道歉并赔偿一万元,要求关克公开道歉并赔偿两万元。

  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说,“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当天另有消息称,国家林业局某官员私下透露,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已在2月3日被停职。

  2月20日,媒体报道称,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透露:虎照二次鉴定尚未开始。

  3月10日,在媒体追问下,朱巨龙证实,自己还在上班,工作也没有调动。针对全国“两会”上华南虎形成的舆论焦点,朱巨龙笑称,自己没有什么压力。

  4月10日,媒体披露,矗立在陕西镇坪县街头的巨幅广告牌:“游自然国心、闻华南虎啸、品镇坪腊肉”,已经被悄然撤换。

  5月8日,美国著名华人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在福建一场专题演讲中,否认了“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并说:“照片后期处理得相当好,我只能说咱们中国农民很不错,PS的水平太高了。”

  5月12日,学者郝劲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申请,要求公开“虎照”信息。

  5月26日,媒体披露,针对浙江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诉周正龙与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名誉权纠纷案件,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审裁定周正龙提出的级别管辖异议不能成立,驳回上诉。此前,关克的上诉已被金华市中院驳回。义乌市法院将启动华南虎照案件庭审。

  6月17日,国家林业局针对郝劲松要求公开关于华南虎照片信息的申请进行了答复,称“陕西镇坪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委托国家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对于二次鉴定何时结束并未答复。

  6月24日,陕西省林业厅一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周正龙已于两周前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陕西警方带走。知情人声称,周已经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过程,该虎照的原型确实只是一张老虎图片。

  6月26日,被视为“挺虎派”重要人士的北京师范大学刘里远教授向媒体称,周正龙于2008年4月拍到了华南虎的清晰脚印。

  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的负责人向公众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经查证,周正龙用老虎画拍摄假虎照,还用木质虎爪模具在雪地捺印假虎爪行骗。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本案涉及的十三名人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其中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朱巨龙被免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被撤职。

  6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召开省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处长以上干部会议,通报省林业厅等单位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所犯的严重错误以及对相关公务人员的处理决定。

  9月27日,“周正龙案”在陕西旬阳县法院开庭。合议庭评议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正龙所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罪名成立。应数罪并罚,其诈骗所得应返还,军用子弹应予没收。周正龙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0月10日,周正龙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正式向法院提出书面上诉意见。陕西省旬阳县法院接受申请,并将案件卷宗移交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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