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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冻陈水扁在台资产 邱毅批替扁家“留活路”

2010年11月16日 09: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高检署”特侦组在审理二次金改案(第二次金融改革案)期间,曾向合议庭声请查扣扁家财产,但由审判长周占春等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判决陈水扁夫妇等人皆无罪后,一并裁定驳回特侦组的声请,国民党“立委”邱毅15日痛批此举形同在替扁家所得不义之财“留活路”,特侦组认为法院的裁定未叙明理由,已在15日向台湾高等法院(高院)提起抗告。

  特侦组担心扁家资产难以追缴,曾在去年先后查扣扁家有价证券、不动产、存款等,共计约新台币2.9亿元,但台湾“最高法院”认定,二次金改案件起诉后,扣押的处分权即在法院,特侦组的查扣处分违法,7月间裁定程序违法,特侦组转而向台北地院提出声请。特侦组随后转向台北地院提出程序补正声请,扣押扁家财产,但由审判长周占春所组成的合议庭,5日判决二次金改案无罪时,一并驳回特侦组声请。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则指出,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书中未叙明驳回理由,显有理由不备的违法,且检察官认为扁家不法所得高达6亿余元,依据“贪污治罪条例”第10条及“洗钱防制法”第14条规定,有保全扁家财产的必要,特侦组已在15日下午,向台湾高院提出抗告。

  检方人士指出,虽然特侦组查扣扁家在台资产的抗告,仍待高院裁定,但因扁家在瑞士的海角7亿,绝大多数已回到特侦组指定账户,上周扁珍在龙潭案、前101董事长陈敏熏人事案定谳判决中,被并科共约新台币3亿的罚金,将来执行时不致受影响。

  另外,特侦组在15日发出最新声明,指在15日下午又收到来自海外账户的汇回款项,美金9万5千多元,折合新台币大约287万多。目前扁家的海角 7亿,包括先前几次汇款回台的部分,总共已经有6亿6731万左右,进到特侦组专门账户。虽然扣掉往返汇差与部分投资损益,扁家在瑞士的“海角7亿”应算已全部汇回台,但检方表示,须等收到瑞士司法机关的书面证明,才能确认。

  而对于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邱毅不满的说,别忘了美国司法部曾以涉及“跨国洗钱”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没收陈致中在纽约市曼哈顿区及弗吉尼亚州的住宅,扁的大白手套--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目前人也在美国,形同替扁家看管财产;另外,还有在日本三井住友银行,却未能进一步调查的另一笔扁家巨款,台北地院的裁定,形同给扁家财产“自由”,可以再由扁家人搬来搬去,他怀疑陈致中陪珍去探扁,其实是要讨论如何处理其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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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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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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