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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机密文件"今或公开 扁决定声请"释宪"

2007年01月23日 07:52

  中新网1月23日电 台北“地院”日前裁定“国务机要费”案六件“外交”“非机密”,要求“总统府”提出当初核定为机密的证明,否则今天即开放阅卷;“总统府”22日函覆法院,仍强硬拒绝。据称陈水扁已决定近日内声请“释宪”。

  台湾《联合报》报道称,陈水扁考虑开创亲自声请“释宪”的先例,但因这个作法公然宣战意味浓厚,“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低调表示,由哪个主体声请“释宪”,有多重的管道,“总统府”仍在评估中。

  据了解,法院限期“总统府”在22日中午前答复,“府”方下午举行记者会称已函覆地院,强调文件涉及所谓“宪法”赋予“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法院要公开文件应“释宪”,“不该制造宪政争议”。

  台北“地院”收到“总统府”说明后,决定仍依照先前裁定,今天将检调所封存的6件文件开放阅卷。对此决定,“总统府”22日晚再杠法院,表示“遗憾”,也呛声“公开机密文件而伤害到‘国家’安全利益时,应对相关人士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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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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