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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拟为机要费"释宪" 陈瑞仁张熙怀不赞同

2007年01月25日 15:49

  中新网1月24日电 “行政院长”苏贞昌24日指示“法务部”,研究“国务机要费”案声请“释宪”的空间;侦办“国务机要费”案的“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以及目前公诉莅庭的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张熙怀,今天(25今日)均对此表示不赞同。

  据“中央社”报道,陈瑞仁表示,“法务部”1996年的函示主要是指“宪法”第五十二条的“总统刑事豁免”,“元首”面对刑事诉究时,可用“无法进行侦查”为理由,先由“法务部”暂时报结,等卸任后再行分案侦办,但“国务机要费”案却有多名共犯,且当时起诉名单并未涉及陈水扁,这与“法务部”的函示内容没有抵触。

  张熙怀则表示,24日在获知“行政院会”就“国务机要费”案要求“法务部”研议“释宪”后,他一开始认为自己不便对此事评论,但现在他的心境已不是“寒心”两字可以形容,因为这就像“检察官在前线作战,‘法务部’却去释宪扯后腿”的情形;陈瑞仁则说,“法务部”应该与检察官站在一起。

  张熙怀表示,希望各界能体会一个公诉检察官,接续侦查检察官追诉之际,却因为法庭上发生法律问题,将面临由“法务部”研议“释宪”情形时的心境与感受,现在杀出 (“法务部释宪”)这个动作,对于公诉检察官会是帮助还是阻挠,相信外界有公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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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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