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确定牢里过年 律师建议扁采取"强烈手段"——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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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确定牢里过年 律师建议扁采取"强烈手段"
2009年01月08日 1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押扁案抗告昨驳回,扁律师郑文龙将建议扁过年前出庭时,以不答辩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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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8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去年底再度被羁押后,陈水扁及律师团提出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完全同意台北地院押扁的理由,认定扁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证、灭证之虞,昨天驳回抗告。由于依法不能再提抗告,陈水扁确定得留在看守所里过农历年了。

  陈水扁无法回家过年,陈水扁的律师团对裁定强烈不满,已决定在农历年后,针对检方违法抗告、北院违法分案,声请“大法官”“释宪”。

  律师郑文龙说:“对一审判决已不抱期待,决定拉长战线,将重心放在二审。”他更将建议扁采取强烈手段,19日、21日应讯时,以不答辩来作为抗议。

  陈水扁办公室昨也已拟订三项策略全面救扁,分别是持续声请蔡守训等法官回避、声请解除羁押、“大法官释宪”,下周一更将举行记者会,说明起诉书中的多处“乌龙”,全面反击。

  针对律师的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完全采纳蔡守训及特侦组见解,在程序方面,法官认为扁案虽已起诉,但特侦组仍有权提出抗告,而北院并案过程也符合规范。

  在羁押要件部分,高院认为,扁虽然先前准时应讯,但这不是有无逃亡之虞的唯一标准,加上扁家尚有5.7亿元藏匿海外,确有逃亡海外的动机与疑虑,扁也曾和马永成等人串证,确实符合羁押要件。

  高院也认为,扁在“总统”任内,把“国务机要费”卷证列为“国家机密”要求返还,明显是延滞诉讼、掩饰犯罪,不押扁将影响后续审判进度,因此驳回扁的抗告。

  郑文龙稍晚更在扁办召开记者会,强调自己看完卷宗,发现龙潭购地案中,检察官的起诉证据根本是“移花接木”;特侦组更连扁家三亲等的财务资料,全查得一乾二净,包括名下财产与银行往来明细,“检察官应是有怀疑才调阅相关资料,并非不分对象全部清查。”

  另名律师郑胜助则转述,扁获知抗告遭驳回后心情平静,只强调:“人家就是一味要押,不必有理由,支持者应认识到,扁案是政治案件,不要被分化,更不要谈切割。”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则表示:“尊重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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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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