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从今年起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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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批准:从今年起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
2009年01月13日 22: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三日电 二00八年八月八日,北京奥运会盛装开幕,在奥林匹克历史上书写了一个无以伦比的纪录。十三日,国家体育总局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二00九年起,每年的八月八日这一天被定为“全民健身日”,以倡导人们更广泛地参与健身运动。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指出,设立“全民健身日”,顺应民意、关注民生,是一项重要的利国利民举措,将进一步发挥体育的综合功能和社会效应,丰富社会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中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发展。

  与此同时,“全民健身日”也是对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这一中华民族百年梦圆的庄严时刻的最好纪念。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使全民对体育的关注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也为中国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从社会影响、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纪念北京奥运等角度出发,八月八日是最为理想的日期。

  刘鹏强调:“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发展是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而全民健身则是成为体育强国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我国的群众体育成绩喜人,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八点二,但这个数字距离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

  他希望各级体育工作者要充分抓住这个契机,及早谋划实施方案,使“全民健身日”真正成为人民的节日。(完)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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