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电力央企可以“父爱”不可“溺爱”——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评论:对电力央企可以“父爱”不可“溺爱”
2009年01月20日 16:05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电力央企将获国资委约百亿元注资———据报道,国资委第二单注资规模在100亿元左右,注资对象包括五家电力集团和两家电网公司。至此,在东航、南航两大航空集团公司相继获国资委注资后,国资委的第二个“大礼包”终于浮出水面(1月19日《新快报》)。

  对这些被注资的企业来说,这真是一笔丰厚的春节厚礼。用经济学的“切口”说,这体现了一种典型的“父爱主义”。有了这种“父爱”,电力央企这位国家宠儿过的是一种典型的“小皇帝”式的生活:经济高涨时赚了钱,却并不向国家分红,而是自己拿来发年薪、发奖金、建楼堂馆所、买豪华轿车、出国“考察”,经济不景气时赔了钱,自有国家注资、兜底,何等快活?

  在目前情况下,国家对电力央企实行父爱主义,也许确实有其必要性,因为电力是基础的基础,没有了电,则一切免谈。但笔者在这里想提醒国资委的是,“父爱”和“溺爱”之间,并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万里长城。有原则的“父爱”可以使子女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才,而无原则的“溺爱”,则只会害了孩子,害了社会。

  和许多人想像的不一样的是,在最主张自由放任的美国,国家对重要的企业,也是有父爱主义的。只是和中国的父爱主义相比,那里更像是一位“严父”,实行的是一种有原则的父爱。比如在眼下的金融危机中,美国汽车业的三大巨头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同时陷入困境,不得不请求美国政府投放救助资金。美国国会一方面批准了巨额救助资金,另一方面也开出了严厉的条件,包括“公司必须接受管理层薪资水平限额,取消一切奢侈消费;在法律限期内公司首先偿还国家债务;在未付清政府债务时不得另派股息……等等”,总而言之,给人的印象是对企业很不客气:钱,老子是给你了,但乱花是不行的!

  相比较而言,我们就更像是一位对子女溺爱无度的“慈父”了,一把就封了一个100亿的“大礼包”,有没有同时要求电力央企“必须接受管理层薪资水平限额,取消一切奢侈消费”呢?没有!在给钱的时候不提出相应的要求,那这些钱究竟是被他们用来发电、输电,还是胡乱挥霍掉了,就只有天晓得了。

  期待国资委也能够像美国的有关方面那样,成为国企的一位“严父”,对电力央企及其他国企,可以“父爱”,但不要“溺爱”。溺爱不仅无助于这些企业健康成长,而且也不能让纳税人服气。(郭松民 )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