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次披露李某某案详情 判决书使用“轮奸”字眼 (5)
专家观点
李某某案给家长敲响了警钟
昨天宣判之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的吴宗宪教授和全国妇联执委——北大社会学系教授马凤芝接受了记者采访。
北青报:您认为出现这种结果4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是否有责任?
吴宗宪:确实有责任。现在的家庭普遍都是独生子女。而且生活富裕之后,意味着家里的多数资源都要用到一个孩子身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长不注意孩子人格的培养,就会发生今天这个案件的后果。这个案子可以说给中国亿万父母敲响了警钟。据我们了解,目前中国家庭中,对孩子溺爱非常普遍。李某某案提醒我们做父母的爱孩子要有度、有原则,告诉孩子基本的法律观念和道德底线,而不能一味地满足孩子的要求,否则是害了孩子。我们的家长不要做“温水煮青蛙”的傻事。
北青报:马教授您旁听了此案宣判有什么感受?
马凤芝:可以说完整地听完此案宣判我感受非常复杂。这5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时,他们脸上都带着稚气,还是孩子的表情。但是你听到他们的犯罪事实的时候,你都不敢相信他们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触目惊心。按理说5个孩子已经被羁押了几个月,他们应该有反思,但是从这些孩子的脸上看不出反思之后悔过的感觉非常让人痛心。
北青报:您认为发生这样后果有哪些应该吸取和反思?
马凤芝:首先我感到这几个孩子的家庭教育非常缺失。另外我观察到,这几个孩子的家庭经济状况都应该比较优越。我们看到这几个家庭的父母他们更多关注的是孩子在物质方面的需求和满足,他们的父母强调我的孩子多么多么优秀,孩子在琴棋书画方面多么出众,父母可能没有关注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没有关注孩子做人的根本。
北青报:除去家庭教育的缺失,社会是否也有责任?
马凤芝:这个案件让我们的社会应该去反思的地方也很多。我们社会的价值观是否出现了偏差?是不是一个孩子学习优秀或者在文艺、体育方面得过大奖就是成才?我们有多少时候在强调让我们的孩子诚实做人?当社会的价值观一切向钱看时,酒吧就会钻很多空子。
量刑释疑
同是未成年量刑为何差别巨大?
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罪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鉴于其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刑10年。
王某系唯一的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仅次于李某某,属于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且暴力行为对被害人伤害较大,鉴于其在庭审结束前表示尊重辩护人的有罪辩护意见,有一定悔过认识,量刑时可酌予考虑判刑12年。
魏某某(兄)在共同犯罪中,驾车、开房属于积极实施者,但作用相对于李某某、王某较小,鉴于其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到案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能够当庭对被害人道歉,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刑4年。
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小于前三名被告人,鉴于其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到案后及在庭审中如实供认自己以及同案犯的主要罪行,认罪态度好,率先缴纳罚款,主动向被害人书写致歉信,被害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魏某某(弟)在共同犯罪中,主要是跟随其他被告人行事,未对被害人直接实施过暴力,系本案中年龄最小的未成年在校学生,认罪态度较好,能当庭对被害人道歉,具有悔罪表现,被害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对其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罡 孔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