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贪关键词:健全机制让群众敢举报能举报(4)
关键词·健全举报机制
能举报敢举报愿举报
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曹建明检察长报告中的这句话给河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教授崔会敏留下深刻印象。
“检察机关接受群众举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的数量和比重说明,检察机关现在运用举报机制已经比较纯熟,将其上升为有效惩治职务犯罪的手段。”崔会敏说。
在崔会敏看来,报告中有关健全举报机制的内容,表明了检察机关在着力构建良性举报机制,让群众“能举报、敢举报、愿举报”的决心。
“以往传统的举报方式,群众举报成本较高。而检察机关着力构建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的综合平台,为群众‘能举报’提供了便利。”崔会敏说,近年来检察机关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高检院和1161个地方检察院建立网上举报平台等,大大方便了群众举报。
所谓“敢举报”,在崔会敏看来,突出体现在检察机关在收到举报后采取的措施上。如及时核查处理媒体和网络反映的腐败问题,在举报线索流转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实行举报线索集中管理、定期清理等制度,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坚决惩治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答复等。
“群众向检察机关方便、安全地‘能举报、敢举报’后,再进一步就是‘愿举报’了。”崔会敏说,群众是否愿意举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察机关吸纳群众线索后对反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处率。“如果举报后没有反应,如石沉大海,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就会受影响。”崔会敏说。
在谈到举报机制的完善时,崔会敏建议举报的多个部门应进一步强化信息整合。举报者往往一个线索向多个部门举报,如纪检、监察、检察,工商、农业、林业,甚至消费者协会等。这容易导致重复办案,“如果多个举报部门资源共享、整合信息,既方便了群众举报,也利于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