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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成都1-9月查办违纪腐败案件686件 处分976人(4)

2014年10月31日 16:41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七、全方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市委、市政府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高效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

  (一)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动研究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支持市纪委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完成两轮内设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到7个,执纪监督机构和人员均占机构总数、总编制数的70%以上。大力支持纪委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最初的126个精简到13个,并做好衔接,及时跟进,确保交接顺畅,不出现监督空当。

  (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处腐败。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专题研究重要案件,保障办案经费,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健全案件线索来源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市级信访举报集中受理工作平台,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清理存量线索,从全市纪检系统抽调46人,对800余件存量线索进行专项办理。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05件,同比增长41.0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6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686件。严格执行“一案四报告”制度,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反思剖析活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针对国企、金融、国土、建设等领域的典型案件,在重点地区(系统)开展廉洁从政专项整治,督促完善制度4204项。

  (三)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部分改革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市委出台深化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向市级部门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所有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列为纪检监察专项编制,核定编制273名,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使用,实现纪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区(市)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后备人选库,实行动态管理。

  八、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以极其严谨、极其负责的态度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力争在全省“干得最主动、抓得最务实、走在最前列”。始终在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下谋划和推进成都建设,充分发挥首位城市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建设“法治成都”,以加快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为动力,以天府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为契机,确立了“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完善和提升了“五大兴市战略”,努力实现“由副省级城市第二方阵向第一方阵跨越、由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跨越”的奋斗目标。

  (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具体办法,自觉规范行政权力,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和省委选拔任用干部“三重”原则,坚持干部提拔任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作出示范。

  (三)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带动全市干部队伍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市领导按照分工走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有力推动了“五进”活动常态化。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

  (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廉洁自律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2014年,市委、市政府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个别地方和个别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执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仍然存在腐败隐患,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少数党组织还存在软弱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政风行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对此,市委、市政府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成都”。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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