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上一页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3) 查看下一页

2016年06月29日 18:39 来源:审计署网站 参与互动 

  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30 913.58万元,环境保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10 498.4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0 415.1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862 815.2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92.68%,审计查出问题对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环境保护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环境保护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对将项目经费或公用经费调剂用于人员支出等方面的问题,积极联系主管部门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所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采取重复申报基本建设项目有关费用的方式多申领预算资金1560万元;所属环境规划院在项目预算中编报并支出与项目无关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费4万元。

  2.2015年,所属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违规向全体职工发放节日补助13.8万元。

  3.2004年以来,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长期借用所投资企业的汽车1辆;2015年,该中心在非中央国家机关机动车辆定点维修点或定点租赁供应商处维修、租用车辆,涉及金额17.58万元。

  4.2015年,所属监测总站和环科院计划外召开50个会议,会议费支出91.69万元;环境保护部本级和所属环科院在非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2个,会议费支出43.08万元;所属环境规划院和监测总站超规定天数和人数召开会议,超预算支出会议费15.16万元;所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召开的1个会议超标准支出会议费等3.24万元。

  5.至2015年底,所属环科院以前年度232万元应结转收入未及时结转,长期在预收账款科目挂账,导致财务核算不能全面、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环境保护部本级有8个以前年度已完工基建项目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决算,涉及金额2.54亿元。

  2.2013年至2016年3月,环境保护部主管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立2个职业资格并开展相关培训,共收费4641.26万元,其中2015年651.48万元。

  3.2013年至2015年,环境保护部未经市场公开竞争,直接指定所属单位投资成立的企业开展认证工作,共收取认证费用1.85亿元,其中2015年7052.87万元。

  4.2015年,环境保护部主管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培训收入138.2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5.至2015年底,所属环科院对外投资20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登记拥有的320项发明专利仅有52项纳入单位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申请和编报预算问题,要求将重复申请的资金重新报批并按规定用途使用,将违规列支的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发放节日补助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长期借用其他单位车辆、非定点维修和租用车辆问题,要求清退借用车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会议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对未及时确认收入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设立职业资格并开展相关培训问题,要求按规定对职业资格认定和培训进行清理规范;对指定单位开展资格认证问题,要求推进该项认证的市场化;对培训收入和投资未在账上反映问题,要求登记入账并及时催收;对专利未纳入单位管理问题,要求加强专利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所属单位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水平,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设立和各类培训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环境规划院已归还项目经费中编列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费4万元,并进行了账务调整;所属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已清退违规发放的节日补助12.9万元;所属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已归还借用企业的车辆;所属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已将超标准列支的会议费等1.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所属环科院清理并确认收入232万元;主管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已收回培训费51.48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环境保护部向社会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所属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以下简称市长学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9 854.03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 213.1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9 640.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77 696.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65%,审计查出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完善资产登记等措施整改,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出台了加强资产等方面管理的8项制度,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858.78万元,处理14人,制定资产管理等制度4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违规将其召开的3个会议的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等支出19.08万元转由所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承担。

  2.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贴82.70万元。

  3.2014年至2015年,所属干部学院和市长学院未经批准,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财政资金913.12万元,其中2015年547.55万元。

  4.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参与分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未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缺少各省上报的危房改造任务、补助资金申请及实施方案的情况下,会同有关部门下达了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

  5.2015年,所属中国建设报社以提取组稿费的方式虚增事业支出420.2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多计事业支出。

  6.2014年和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等2家单位未经批准组织2个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5年,所属中国建设报社利用新闻报道文章违规收费872.34万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属干部学院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收取租金643.13万元,其中2015年295万元。

  3.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等7家单位利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违规收费3544.58万元,其中2015年356.91万元。

  4.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个别国有企业的4名退休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兼职取酬244.51万元。

  5.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部分干部职工共计24人,与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并经营协会相关业务,从中获利1035万元。

  6.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将部分收入在下属单位核算,造成少计收入554.29万元。

  7.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将收入1942.78万元转移到中国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参股的企业核算,从中列支成本费用957.46万元。

  8.2012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使用内容不真实的发票报销支出31.12万元。

  9.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账外存放资金67.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由所属单位承担会议费问题,要求归还会议费支出,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对虚增事业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组织出国(境)团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报社违规收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干部学院未经批准出租房屋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利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停止收费;对兼职取酬和投资民营企业经营业务获利问题,要求纠正违规行为;对少计收入和转移收入问题,要求收回资金,真实反映收支情况;对使用内容不真实发票报销、资金账外存放问题,要求纠正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加强对主管社会团体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清理社会团体自行设立的评比表彰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合法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已将发放的节日补贴全部收回;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将转移收入结余资金985.32万元收回,相关单位正在办理注销手续;所属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已将使用内容不真实发票报销资金5.2万元、账外存放的资金67.56万元收回。具体整改结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社会公告。

  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交通运输部本级和所属救助打捞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444 450.39万元,交通运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308 670.1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5 780.2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267 447.2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94%,审计查出问题对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交通运输部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出台制度规范管理、处理相关责任人等措施积极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交通运输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578.54万元,处理7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交通运输部审核不严,湖北、山东两省港航管理局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专项补助672.67万元。

  2.至2015年底,交通运输部本级2820.49万元资金长期闲置,未纳入预算管理;所属救助打捞局下属中国海洋工程公司未按规定清理项目结余资金630万元。

  3.2015年,交通运输部本级年初预算101 570.3万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执行中才将99 789.3万元予以细化,其余1 781万元调减预算。

  4.2012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通信中心)未经报批自行收费25 184.31万元,其中2015年24 263.9万元。

  5.2015年,所属救助打捞局违规批准和组织下属3个救助局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收入16 884.7万元。

  6.2015年,所属救助打捞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实施政府采购10 112.9万元。

  7.2010年至2015年,所属通信中心下属公司在购买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有关单位提供的假发票冲抵费用84.44万元。

  8.2015年,所属通信中心等6家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会议费141.26万元;所属长江航道局等3个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27个,会议费支出27.13万元;所属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18个单位违规在非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召开会议248个,会议费支出289.56万元;所属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2个单位的23个会议超标准列支20.49万元。

  9.2015年,所属东海救助局、南海救助局部分公务接待未按规定取得公函,涉及公务接待费支出8.09万元。

  10.交通运输部2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申报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至2015年底仍存放在下属单位;2015年,所属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等9个单位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72.79万元。

  11.所属通信中心下属2家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2015年收入4928.67万元、支出4561.81万元。

  12.2014年和2015年,所属救助打捞局列支购买进口设备支出后,因设备未按计划交付,部分资金实际未支付,造成多计当年支出1085.5万元、5878.14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所属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在受交通运输部委托开展“公交都市”称号评审、技术指导、验收审查工作的同时,为部分参评城市制定建设方案或实施规划,并以技术服务名义取得收入1630.9万元,其中2015年282.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专项补助问题,要求核实清理;对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闲置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要求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将闲置资金纳入预算安排;对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编制预算;对未经批准自行收费问题,要求进行清理,确需保留的尽快按程序报批;对违规经营取得收入问题,要求清理纠正;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今后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虚假票据入账问题,要求核实清理并纠正;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和处置公务用车问题,要求如实申报;对事业单位未纳入预决算编制范围问题,要求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对支出不实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开展评审等工作的同时取得相关收入问题,要求研究规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经营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部本级正在办理公务用车上缴手续,所属救助打捞局已将结余资金630万元上缴财政。具体整改结果由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公告。

   水利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水利部本级和所属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建安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水利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水利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20 254.63万元,水利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077 280.8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2 973.8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水利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536 731.0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43.99%,审计查出问题对水利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水利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警告、免职等处理,出台3项制度加强水费收支、投资风险防控及评估评审活动等方面管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水利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1790万元,新出台制度1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水利部本级委托5家单位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项目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在委托工作未完成、也未验收的情况下,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提前支付合同款287.19万元。

  2.2013年至2015年,所属建安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造成预算与相应决算草案差异24 388.22万元,其中2015年10 853.78万元。

  3.2014年至2015年,所属珠江水利委员会下属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50.65万元,其中2015年107.17万元。

  4.2015年,所属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未经审批收取职称评审费、高级技师评审费34.86万元。

  5.2015年,所属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水科院)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保安服务344.93万元。

  6.至2015年底,所属水科院将应计收入的项目结算款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834.5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4年至2015年,水利部在所属单位对外出租、出借存量房产达4.94万平方米的情况下,为3家所属单位编制预算1126.99万元用于租用3处房产共计2474.95平方米,其中2015年635.35万元。

  2.所属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4年支出728.93万元购置的数据、软件等,至2015年底闲置未用;所属项目建设办公室2009年投入155.40万元开发完成的信息系统,至2016年3月尚未投入使用。

  3.1998年至2015年,水利部本级未按规定报经批准将569.6平方米房产无偿出借给所属单位的下属公司;2009年至2015年,所属综合事业局未按规定报经批准将1299平方米房产无偿出借给下属公司。

  4.2015年,所属水科院会议费、差旅费支出162.29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5.所属水利信息中心在部分业务数据使用过程中,未设置相应的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存在信息安全隐患。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合同;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对未经审批收取评审费问题,要求认真清理;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服务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租出借存量房产同时又使用财政资金租用房产,以及购置开发的数据、软件及信息系统闲置问题,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房产的优化配置,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资产利用;对未经批准向下属企业无偿出借房产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对信息安全问题,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优化服务,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加强内部管理,理顺事企关系;加强统筹管理,优化资产配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水利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购置的数据、软件已通过验收并上线使用;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已收回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50.65万元;所属水科院制定了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支付业务。具体整改结果由水利部向社会公告。

  农业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实施试点,重点审计了农业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财会服务中心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农业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815 817.7万元,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371 946.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43 870.8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635 521.8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22.57%,审计查出问题对农业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农业部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出台课题经费预算综合定额标准等制度规定,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农业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上缴财政8229.67万元,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已向中央编办申报解决所属事业机构编制、与相关单位协商收回对外出租的科技培训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农业部本级部门预算2058万元资金未及时细化到5家所属预算单位,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其中4家预算单位当年支出15.23万元,仅占预算资金58万元的26.25%。

  2.2015年,农业部本级计划外召开14个三、四类会议,会议费支出160.91万元;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召开的18个四类会议参会人数超出规定845人次,涉及会议费支出57.79万元。

  3.2015年,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报销的24.46万元境外住宿费无对应票据;未严格执行据实报销要求,导致多支付境外住宿费7.53万元。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违规向在职人员发放节日补贴60.7万元,其中2015年25.9万元。

  5.2015年,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取得技术支持、市场宣传服务等收入224.26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单位统一核算。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5年,农业部在未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情况下,先行下达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1500万元。

  2.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的4个试验基地635亩划拨土地未按规定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门预算未及时细化问题,要求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对计划外及超标准召开会议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对未据实报销住宿费问题,要求进行清理,收回多支付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职工福利发放;对收入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下达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问题,要求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按规定下达投资计划;对划拨土地未入账核算问题,要求纳入单位统一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预算,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严格会议计划管理和控制参会人数。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已将发放的过节费58.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已将224.26万元收入纳入本单位统一核算。具体整改结果由农业部向社会公告。

    商务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商务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外贸发展事务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6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945 182.12万元,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818 369.6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 126 812.4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2 197 450.9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74.61%,审计查出问题对商务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商务部已采取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等措施进行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商务部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1707.8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商务部本级申报内贸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未按规定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致使1587.2万元资金当年结转未使用。

  2.2015年,所属外贸发展事务局重复申报项目预算4510万元;所属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多报财政补助人员25人,多申领人员经费100.91万元,当年全部列支。

  3.至2015年底,商务部本级11个项目连续3年未使用的结余资金4120.51万元,未按规定清理上报财政部。

  4.2015年,商务部未按规定将商务部文印中心纳入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当年收入548.21万元、支出667.47万元。

  5.2015年,所属外贸发展事务局将展览会收入和支出各209.24万元放在往来科目核算,将委托9家单位招展的摊位费收入4365.94万元、支出3603.74万元放在合作单位核算,仅将分得的利润纳入账内核算,造成少计收入和支出;所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将服务收入7812.13万元、支出6109.88万元放在下属企业核算,未纳入预算管理。

  6.2015年,所属外贸发展事务局违规向展会参团企业及组团单位收取组织服务费48.72万元;2014年,所属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违规多收取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费用35.06万元。

  7.2015年,商务部本级1个会议超标准支出会议费14.42万元。

  8.2013年至2015年,所属机关服务局违规无偿使用下属企业车辆3辆。

  9.2014年至2015年,商务部参与分配的2个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实际分配中仍分为多个细项,各细项的政策目标、使用范围、分配办法和管理方式等与整合前相同。

  10.2014年,所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下属公司以不合规材料申报,违规多获取专项资金114.21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有17辆车账面登记内容与实物不符,1辆车由企业无偿使用。

  2.至2015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长期投资账面反映情况与被投资单位相关工商、会计信息不符,涉及金额14 676.93万元。

  3.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出租办公用房1355.7平方米。

  4.2015年,所属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购买理财产品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涉及资金12 650万元。

  5.2015年,所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北京代表处违规将单位资金47万元存放在员工个人账户,用于员工工资及日常备用金等支出。

  6.2013年至2015年,商务部对其拥有的建筑面积为1.2万多平方米的1处房产管理不到位,未全面掌握其出租和维护等情况。

  7.至2015年底,商务部本级及所属机关服务局往来款项25 779.09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方面问题,要求细化项目预算,将重复申报和多申领的财政资金上缴财政,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清理问题,要求清理并上报财政部,并按财政部审核意见处理;对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要求今后将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对于违规收取和多收取费用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对会议超标准支出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控制标准;对占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对部分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切实有效整合专项资金;对所属企业多获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车辆、长期投资、房产管理不规范、公款私存和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进行清理,今后加强管理;对未经批准出租办公用房和购买理财产品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加强项目预算申报、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控制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及收益的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切实推进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外贸发展事务局已调减重复申报预算4500万元;少计展览会收支209.24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所属外贸发展事务局违规收取的组织服务费48.72万元、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多收取的双跨团组费35.06万元已全部清退;所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已将服务收支余额1702.25万元收回。具体整改结果由商务部向社会公告。

【编辑:刘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