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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6) 查看下一页

2016年06月29日 18:39 来源:审计署网站 参与互动 

    证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证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证监会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证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9 124.09万元,证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11 093.1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030.9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证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9 976.1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41.95%,审计查出问题对证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证监会已采取调整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至2015年,证监会本级和所属北京证监局在“职工福利费”科目违规列支职工休假期间的机票、住宿等因私旅行费用合计1470.94万元,其中2015年501.85万元。

  2.2013年至2015年,证监会本级在工资总额内已发放防暑降温费情况下,违规以防暑降温用品费名义向职工发放购物卡181.36万元,其中2015年58万元。

  3.2013年以来,证监会未按财政结余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拨付给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考试费专项资金结余编入次年预算,至2015年底累计结余13 393.21万元。

  4.2015年,所属吉林证监局违反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合计236.46万元,用于归还本单位基本账户的垫支资金。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1年12月,所属北京证监局在未获得财政部批复情况下置换办公用房,并于2012年3月开始使用,涉及资产账面价值5 473.59万元。

  2.2003年,所属湖北证监局因办公大楼更新改造获得财政补贴资金72万元,分笔提现后存放账外。2011年,该局将上述问题作为“小金库”进行了专项清理并上报证监会,但截至2016年3月,仍有1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3.2012年12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购置高档轿车2辆,涉及金额96.08万元。

  4.2014年至201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违反公务接待应实行定点管理等相关规定,在非定点的五星级酒店安排公务接待,费用合计12.66万元,其中2015年6.83万元。

  5.2014年至2015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违反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相关规定,面向各地证监局和各地金融办举办“手拉手”、“心连心”征文活动,并向所有向该交易所递交征文的人员发放奖励合计274.18万元,其中2015年88.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列支职工休假补贴、发放购物卡、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未经批准置换办公用房、在非定点酒店安排公务接待以及违规发放征文奖励等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账外存放资金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将全部款项及时上缴财政;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编入次年预算问题,要求编入2017年度预算;对违规购置高档轿车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对所属及相关单位预算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会本级和所属北京证监局自2016年起不再列支职工休假费用,并停止发放购物卡;证监会及相关协会已明确将考试费专项资金结余纳入预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已将超标购置车辆拍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证监会向社会公告。

    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保监会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保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4 273.34万元,保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 855.0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 418.2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26 882.5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23.52%,审计查出问题对保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保监会已全部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保监会本级举办了两期处级干部进修班,超出规定标准列支培训费共计119.6万元。

  2.2015年11月,保监会培训中心举办“保险公司国际信用评级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额提供培训经费19万元,培训实际支出24.99万元,超出标准的5.99万元转由中国保险学会承担。

  3.2013年至2014年,所属江西保监局将收到的地方财政拨款338.36万元,违规用于在工资总额外发放金融考核奖等奖金。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江苏、江西保监局人员超标准乘坐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共计146人次,涉及金额共计11.5万元。

  5.2015年,所属上海保监局公务接待中存在无公函和接待清单等问题,涉及招待费支出23.22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2015年,保监会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中,有38人次出国(境)的部分费用由在境内设立保险分支机构或经营保险业务的境外邀请方企业承担。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标准支出问题,要求加大财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措施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遵守经费支出标准、规范奖金发放、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保监会向社会公告。

    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6 236.64万元,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983.8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252.7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社保基金会本级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6 236.6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至2015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总资产19 138.21亿元,其中:直接投资8781.77亿元、占45.89%,委托投资10 356.44亿元、占54.11%;总负债1171.7亿元;所有者权益17 966.51亿元,其中归属于社保基金会的权益15 083.42亿元。2015年,财政性净拨入706.3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拨款200亿元,国有股减、转持划入179.04亿元,彩票公益金拨入327.34亿元。2015年,社保基金投资收益2294.61亿元,收益率15.19%。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等规定。同时,积极参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重大改革研究工作,加强投资管理制度建设,不断优化资产配置,拓展投资范围,提高投资运营科学化水平,社保基金2015年度取得了较好收益,总体实现安全和保值增值目标。

  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社保基金会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其中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问题,已取得财政部批复,同意其通过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未在基金财务核算专项业务费支出问题,经财政部批复同意,自2016年起社保基金会专项业务费在社保基金财务中列支,中央财政不再安排部门预算。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和2015年,社保基金会对外支付车位租赁费和停车管理费113.01万元,扣除职工个人已缴纳的车位租赁费27.05万元和单位自有车位的停车管理费29.52万元后,社保基金会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车位租赁费56.44万元,其中2015年34.24万元。

  2.2015年,社保基金会在部门预算支出中列支与基金投资运营直接相关、应在基金财务中核算的法律顾问费、投资咨询费等专项业务费808.39万元,不符合有关社保基金与理事会单位财务分别建账、分别核算的规定。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15年,社保基金会委托的3家基金管理人,违反社保组合租用交易单元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不高于万分之七的规定,其租用的5个交易单元佣金费率为万分之八,造成社保基金多支付交易佣金52.82万元。

  2.2008年至2014年,社保基金对5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存在期末估值不准确等问题,导致多计或少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至2015年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净多计2471.28万元。

  3.2013年以来,社保基金会违反其内部审计有关规定,未对特定投资事项进行年度审计立项、制定审计计划并出具审计报告,也未对2014年5月以后调离该会的8名处级以上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车位租赁费、在部门预算支出中列支社保基金专项业务费问题,要求社保基金会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审核,规范事业支出范围,提高基金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督促管理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社保基金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已收回多支付的52.82万元交易佣金。具体整改结果由社保基金会向社会公告。

   中央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负责管理的中央纪委机关的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管理局及中央纪委所属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国方正出版社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纪委机关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机关本级和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管理局和本次审计的中央纪委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管理局收到的资产处置收入42.02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

  2.2015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采购支出29.12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方正出版社6年前出借的1100万元中,有600万元仍未收回。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问题,要求上缴中央财政;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出借资金未收回问题,要求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催收,及时收回出借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管理局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加强对往来款项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管理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管理局向社会公告。

  中央组织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组织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组织部本级和所属党建研究所、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党员教育中心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组织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组织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党建读物出版社2012年取得1项专项资金800万元,由于相关工作进展缓慢,仅于2015年支出118.09万元,至2015年底,结转资金681.91万元未及时作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上报。

  2.所属北京万寿庄宾馆将代管的部本级8处房产对外出租,2014年至2015年取得出租收入411.75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其中2015年166.94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由于未及时办理清理核销手续,造成2015年底本级资产财务账与台账不符,相差751.6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问题,要求清理上报财政部,并根据财政部审核意见办理;对房产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要求将收入上缴财政;对资产财务账与台账不符问题,要求抓紧清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组织部应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出租行为;定期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组织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中央组织部本级已将存量资金681.91万元上报财政部。具体整改结果由中央组织部向社会公告。

  中央宣传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宣传部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央宣传部本级和所属全国宣传干部学院、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宣传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宣传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5年底,在中央宣传部本级2014年负责安排地方、部门的项目经费中,由于项目执行单位工作落实较慢等原因,有71 647.85万元未及时支出,沉淀在执行单位。

  2.2015年,中央宣传部本级拨付3家新闻文化单位的专项资金中,由于检查不到位,有1388.77万元被3家单位调剂用于物业费以及其他与专项用途无关的日常运转等支出。

  (二)其他方面问题。

  至2015年底,中央宣传部本级和所属全国宣传干部学院3个2012年及以前年度竣工的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拨付的经费执行进度慢问题,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拨付专项资金被调剂使用问题,要求加强管理和监督,责成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支出;对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宣传部应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从严从紧管理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宣传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拨付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任务承担单位提高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具体整改结果由中央宣传部向社会公告。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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