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上一页 中央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5) 查看下一页

2016年06月29日 18:39 来源:审计署网站 参与互动 

  税务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税务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税务总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税务总局本级和4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税务总局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 423 786.42万元,税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 373 362.4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 050 423.9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税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02 899.4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5.43%,审计查出问题对税务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金税三期工程实施进度加快,较好地配合了税制改革需要。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税务总局已采取将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进行整改,整改金额28.3亿元,对3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出台14项制度加强金税工程资金、专项经费等方面管理。相关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5年,税务总局本级违规在专项经费中列支486.62万元用于部分人员支出,其中2015年87.4万元。此外,至2016年3月,税务总局本级个人差旅等借款累计195.0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其中98.81万元长达1年半。

  2.2015年,税务总局在参与分配对地方专项补助经费时,违规向不在专项补助范围内的10个省市地方税务局安排专项补助1970万元。

  3.2015年,税务总局本级在2014年申请的3个专项资金全部未动用的情况下,仍继续分别申请4000万元、1300万元和1700万元,当年仅支出2392.9万元、11.82万元和1655.02万元,影响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4.2015年,税务总局本级扩大支出范围列支云南等3个省的县级税务局以前年度组织的培训和税务宣传资料印刷费用547.45万元。

  5.2015年,10个省的国家税务局违规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销招待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60.08万元。

  6.2015年,所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与该专项无关的协会设备托管与网络带宽租用费等242.98万元。

  7.在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管理中,税务总局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存在违规将6个项目招标方式由公开招标调整为竞争性磋商、设置有利于部分投标单位的评标标准等问题;对部分合同变更把关不严,致使出现企业低价中标后变更合同等问题;统筹规划不够,未整合部分地税部门的信息系统;未经批准调整数据架构,造成第一批试点省市数据与后期试点省市数据难以互通,工程已逾期5年未能全部完成。

  (二)其他方面问题。

  1.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0年至2015年,部分省市国家税务局批复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中,有50个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不符合有关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的规定年限和立项条件,涉及建筑面积共计293 134.79平方米。

  (2)2015年,税务总局批复的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等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存在装修超标准问题。

  (3)至2016年3月底,衡阳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有2174.91平方米闲置未使用。

  (4)2015年,税务总局、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复的保山市隆阳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等2个项目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2.2015年,税务总局部分退休干部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单位违规兼职取酬21.21万元。

  3.2015年,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违规在12个省级国家税务局设立通联站,开展新闻业务活动和刊物发行工作;中国税务报社为18名不具备资格的税务局人员发放了新闻记者证。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税务总局本级违规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支出和个人借款长期未清理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超范围安排专项补助经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对扩大财政专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部分专项预算资金结存大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省国家税务局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销招待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问题,要求退回资金,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招标管理和合同变更管理,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建立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基本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建设管理和监督;对退休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加强对所属社团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违规设立通联站问题,要求按规定整改撤销,并提请相关主管部门撤销为不具备资格人员核发的新闻记者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预算管理;统筹规划,加强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强化基本建设审批,从严控制办公楼等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10省国家税务局已将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报销的费用全部退回;部分退休干部已退回兼职领取的报酬13.76万元;中国税务杂志社已撤销通联站。具体整改结果由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告。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和所属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电影资金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091 749.98万元,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52 917.2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8 832.7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38 805.8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85.99%,审计查出问题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在未收到项目申请书的情况下,就给156个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3 652.5万元。

  2.至2015年5月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5辆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完成清退,涉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18.79万元。

  3.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会议费超预算支出4.41万元;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下属单位以会议名义购买食品等支出1.2万元。

  4.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本级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提前支付2个节目译配(制)合同尾款655.05万元。

  5.2013年9月至2016年2月,所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违规发放过节费23.1万元,其中2015年8.6万元。

  6.2015年,所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39 686.67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2006年至2014年完工并交付使用的5个基建项目(总投资15 100万元),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其中4个项目尚未进行竣工决算。

  2.2007年以来,所属中国电影资料馆将价值6163.13万元的设备交由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北京影视后期制作分公司、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无偿使用,其中111.74万元设备账实不符,257.90万元设备闲置,505.16万元设备已报废。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程序安排专项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清退公务用车问题,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会议费超预算超范围支出、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尾款问题,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零余额账户有关规定划转资金问题,要求加强账户管理;对已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未转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要求及时入账;对长期出借设备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要求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下属单位已将超范围列支的0.9万元会议费归还原资金渠道。具体整改结果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告。

    侨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侨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侨办本级和所属中国新闻社、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干部学校(以下简称侨务干校)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侨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侨办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侨办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85 406.7万元,侨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58 597.7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 808.9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侨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8 905.1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7.14%,审计查出问题对侨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侨办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预决算管理,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侨办本级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实施政府采购522.38万元;将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4个数据库建设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直接委托所属单位实施,涉及金额233.54万元。

  2.2014年,所属中国新闻社为规避招投标程序,违规将2个政府采购项目拆分为多批次进行采购,涉及金额519.84万元。

  3.2010年和2015年,所属中国新闻社和机关服务中心采购摄影器材、印刷服务等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441.88万元,其中2015年172.39万元。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新闻社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贴763.95万元,其中2015年219.65万元。

  5.2014年至2015年,侨办本级和所属侨务干校、中国新闻社委托开发的价值593.42万元办公软件、数据库等资产,未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其中2015年539.5万元。

  6.至2015年底,所属中国新闻社少计对下属企业投资651万元。

  7.2015年,所属侨务干校和中国新闻社下属单位将收到的课题费等93.6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

  (二)其他方面问题。

  1.至2015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3年及以上应收款项629.38万元,所属中国新闻社下属《智族》杂志社5年以上往来款项281.25万元,均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2.至2015年底,侨办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分别相差268.41万元、56.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发放节日补贴问题,要求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部分资产、投资、收入未入账问题,要求补计入账,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加强清理催收工作;对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问题,要求加强清查盘点,确保相符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侨办应加强预算编报管理,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本级及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强化对收入等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侨办正在积极组织整改。侨办本级、所属中国新闻社和侨务干校已将未计入无形资产的软件系统593.42万元补计入账;中国新闻社和侨务干校已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课题费等93.6万元计入收入;机关服务中心已对固定资产账卡不符问题进行了核对,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具体整改结果由侨办向社会公告。

    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和所属全国扶贫培训宣传中心(以下简称培训宣传中心)、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以下简称国际中心)等4个单位和主管的中国扶贫基金会等4家社会团体,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875.16万元,国务院扶贫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496.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79.0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9875.1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问题对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本级违规将应由自身承担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24万元转由所属信息中心承担。

  2.2015年,所属培训宣传中心使用自有资金违规无预算列支2人次出国培训费用9.72万元。

  3.2014年至2015年,所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2万元,其中2015年8万元。

  4.2014年至2015年,所属发展中心使用其房屋出租收入等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节日补助74.62万元,其中2015年29.37万元。

  5.2015年,所属信息中心和培训宣传中心违规将办公室装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60.66万元转由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的《中国扶贫》杂志社承担。

  6.至2015年底,所属国际中心2012年至2013年拨付《中国扶贫》杂志社的编撰费用形成结余63.5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报。

  7.2014年和2015年,所属国际中心在《中国扶贫开发年鉴》项目中,违规向企业收取宣传服务费及代理费27万元,其中2015年22万元。

  8.至2016年3月,所属培训宣传中心未按规定向有关单位退还2014年至2015年多收取的出国培训费89.61万元,其中2015年37.45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至2015年底,所属国际中心于2008年竣工使用的综合楼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由下属单位承担费用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无预算列支出国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违规发放节日补助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对转由其他单位承担费用问题,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清理上报结转结余资金问题,要求清理补报财政部,并按照财政部审核意见办理;对违规收取费用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对未退还多收取出国培训费问题,要求退还费用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务院扶贫办应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审核把关,完善经费管理和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加大对所属和主管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务院扶贫办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所属发展中心已停止发放过节费。具体整改结果由国务院扶贫办向社会公告。

    银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审计署对银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银监会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银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银监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银监会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23 279.67万元,银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15 783.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496.2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银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共计42 354.8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8.1%,审计查出问题对银监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银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2015年10月底,银监会已采取资金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以上整改情况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2015年11月以来,银监会继续加强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归还原资金渠道1095.57万元;对所属山西银监局办公用房长期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问题,采取致函人民银行的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5年,银监会未经批准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外发放津补贴9909.03万元。

  2.2015年,银监会本级超预算列支出国费用114.07万元。

  3.2013年,银监会将11.87万元出国费用转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承担。

  4.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所属浙江银监局在未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情况下,自行参照杭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货币化补贴制度,违规向全局职工发放用车补贴共计161.84万元。

  5.2015年,所属江苏银监局及下属8个地市分局收到地方政府财政补助资金1387.82万元,在往来科目“其他应付款”挂账,未纳入部门收入决算。

  6.2015年,银监会机关多列支当年支出822.37万元,其中在“劳务费”科目列支应于2016年支出的劳务费700万元,在“物业管理费”科目列支2016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费122.37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2007年至2010年,银监会培训中心廊坊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廊坊基地)陆续发生装修改造费用14736.45万元,已于2010年3月竣工并投入使用,但至2016年3月仍未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核算。

  2.2011年8月,银监会未经财政部批准,委托中国银行业协会经营廊坊基地,经营期限5年,且合同中未约定收取资产使用费。

  3.2009年至2013年,所属北京银监局支出617.07万元购置的3套交流干部用房长期闲置,与此同时该局2010年至2015年接收的异地交流干部又申请专门经费在宾馆住宿。

  4.2013年至2015年,所属北京、浙江银监局8名公职人员违规兼职领取报酬56.44万元,其中2015年25.74万元。

  5.2015年1月,银监会注销了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2个事业单位,但至2016年3月,两个单位相关账户仍未撤销。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资总额计划外发放津补贴、支出不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列支各项费用,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出国费管理,退回下属单位承担的出国费用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执行公车改革规定;对地方补助资金未纳入部门决算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真实准确反映收支情况;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规范资产核算和管理,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兼职领取报酬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账户未及时撤销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及时撤销相关账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银监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范围和标准使用预算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资产及时入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所属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核算的真实完整;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银监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对职工兼职领取报酬的问题,所属浙江银监局已责成4名责任人退还违法所得11.27万元。具体整改结果由银监会向社会公告。

【编辑:刘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