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临时工:从古代“白役”到现代“替罪羊”(图)(5)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25日 08:3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临时镇守

  子孙世袭长达260年

  这里所称的被世袭的临时工,指的就是明代的沐王府沐家。说到沐王府,不得不提的就是它的首位主人黔宁王沐英。

  沐英是明朝初年重要将领之一,“数从上征伐,入侍帷幄,昼夜勤励”,十八岁被授帐前都尉,参与守镇江,开始担当军事要任。洪武三年,沐英被授镇国将军,任大都督府事;次年升大都督府同知。大都督府是明初军事中枢,掌天下兵马,当时府中机务繁积。沐英在府中七年,处事果断,剖决无滞,深得朱元璋器重。

  洪武十四年九月,朱元璋以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蓝玉、沐英为副将军,率三十万大军征讨云南。沐英此次虽不是主帅,但他的排名仅次于蓝玉,可见绝非等闲之辈,一年之后,云南平定,傅友德、蓝玉先后奉调回京,朱元璋下令,沐英暂不回京,镇守云南。按照当时的说法,这只是一个暂时的安排,相当于沐英在云南当差只是临时工,朝廷会很快为他安排新的官职的,然而他却迟迟没有等到调动工作的机会。

  沐英在云南死后,他的子孙也留在了云南,接着干这份所谓的临时工作,从此沐氏就世袭成为了云南的镇守者,一直干了二百六十年,直到大明朝被推翻。

  替人敛财

  皇帝下达诛杀令

  明朝初年,每家每户都有一本名叫《大诰》的书,所谓《大诰》是朱元璋采集一万多个罪犯的案例,将其犯罪过程、处罚方式编写成册。如果家里有本《大诰》,那么在犯流罪以下罪行时可以减轻一等处罚。这本书里记载了一个朱元璋下令追杀官府临时工的案例。

  洪武十八年,李皋到溧阳县做知县,一上任就和下属潘富一拍即合,巧立名目,大肆课敛。潘富是县衙的一名衙役,属于不在编制之内的临时工。为了给知县李皋捞钱,潘富出了个“课敛荆杖”的歪点子,要求当地百姓每人都得向官府缴纳一根拐杖。但每次潘富都能挑出毛病,这时潘富会说,既然大家都交不了合格的拐杖,那就折成现钱。就这样,拐杖税一分一分地被收上来。

  接着,潘富又在知县的默许下,开展了一系列轰轰烈烈的税收征缴运动。溧阳县的百姓们忍无可忍上京告状,把这事儿捅到了朱元璋那儿。朱元璋对贪腐行为深恶痛绝,下令立即逮捕潘富。

  这逮捕令刚下潘富就得到消息,提前逃跑了。潘富在逃跑时得到了一些地方的关照:先是秘密逃往安徽广德县,不久又流窜到建平县,之后冒险潜回了溧阳,在江苏宜兴县稍作停留后,他潜入浙江崇德县,最后藏在当地的一座寺庙里。当追捕他的人赶到寺庙捉拿他时,却被庙里的和尚们持械所伤。

  闻听此信,朱元璋大发雷霆,他下达了一道血腥的诛杀令,凡是参与围攻追捕人员的,一律斩首示众;沿途窝藏潘富,帮助其逃跑的107户人家,全部被斩首抄家。就这样,潘富成了被皇帝下令追杀的临时工。

【编辑:马婷婷】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