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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河北锯腿农民曾买好丧服:费用负担不起 只能等死(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14日 08:2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得大病只能回家等死

  早在2007年,清苑县就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由清苑县卫生局提供的文件显示,今年,东臧村有2604人,参保率为79%。

  当时身体壮实的郑艳良在第一时间参保,人均交纳10元钱,一年内,生病住院即可按一定比例报销门诊和住院费。到今年,费用涨到60元,郑艳良也是连续参保。在郑艳良患病后,清苑县民政局为其办理了低保,这60元无需他承担。

  昨日,清苑县卫生局局长王洪涛介绍,参保7年来,郑艳良共去了两次医院,都是因患阑尾疾病。

  在打印的一张报销金额单上,记者看到,郑艳良两次住院共花2128.07元,报销范围内金额为2107.87元,最后报销金额为1492.63元。两次看病,郑艳良自己掏了600多块钱。

  郑艳良说,这他还负担得起。

  然而,包括郑艳良在内,不少村民在谈到身患大病或绝症是否会去医院救治时,仍表示不会去。

  一围观媒体采访郑艳良的村民称,依靠几亩地活的庄稼人,患上大病就只能回家等死,没必要在医院浪费钱。在他看来,大病得花大钱,即便国家报销一部分,自己仍要承担一笔数量不小的费用。

  郑艳良说,自己年收入不过万余元,去医院截肢及后续的治疗费用,“不是我负担得起的。”并且,作为家里经济收入的顶梁柱,他倒下,家里就没有收入,就更不会去医院治疗。

  “所以就只能等死”,郑艳良说。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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