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为患病男童圆警察梦 否认当事人有背景(3)
法治周末:面对这样的活动,在同意活动进行之初和活动的策划中,你作为当地公安局局长是否有所顾虑?
黄文辉:顾虑主要有3个,一是,这毕竟是个小孩子,身体又不太方便,怕给他增加负担;第二,毕竟他只有9岁,担心他的配合不够,梦想的实现,需要他自己的配合;第三,担心可能会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活。
除此之外,也怕别人以为警察不务正业,作秀。不过,后来觉得没关系,因为只是在我们市里做一做。没有想到传播范围会这么广,会有这么大的社会影响。
上级单位的反馈“非常好”
法治周末:现在活动结束了,你如何评价活动的实际效果?
黄文辉:达到活动的预期效果了,我们对于社会的“回声”也很满意。
第一,小骏億非常高兴,足足过了一把“当警察”的瘾。玩了枪、指挥了交通、在110接出警、解救了人质、穿了“警服”。
第二,通过宣传部门、媒体的力量,传播了社会的正能量,这是一种爱心的传递。
并且我们没有预料到,这种对一个小骏億的关爱,通过媒体的传播,感染了更多像小骏億一样的人,让他们都感受到了正能量。
第三,全国各地都有很多人来关心小骏億,这是我们之前没有预料到的。有人捐款,也有人提供治病的建议,还有更多的人对他有了关心、帮助,给他提供支持和指导。
帮助群众做好事有两种,一种是物质上帮助群众,一种是精神上关心群众。
这次,不仅是帮助小骏億,而且是帮助小骏億的家庭。他的爸爸妈妈也因此感觉到世界的温暖,社会的温暖。他爸爸妈妈表示,捐来的钱,我们只要治好小骏億的病,多余的全部返还社会。
小骏億在活动后也表示,他长大了要当警察,关心更多的人,帮助更多的人。这是他对警察的理解。(所有这次活动造成影响)都形成良性循环。
法治周末:据你所知,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对此此活动什么态度?新余市公安局的上级单位又是如何看待这次活动的?
黄文辉:其实,公安机关都在做着和这件事相似的服务群众的事情。他们(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很多做的比我们还好,只是方法不一样。我们这次只不过是找到了一个切入点,在方式方法上有点创意而已。
上级单位的反馈也都非常好,(江西)省厅对此很支持,公安部领导对此也有批示。公安舆情网上对这个活动也有积极评价。
开展公益活动暂无“标准”
法治周末:你如何看待公安机关参与公益活动?
黄文辉:公安机关做过很多的公益活动。公安机关做好事,是我们中国公安的优良传统。只要是服务群众的活动,都是公益活动。
服务人民有传统的方法,也有新的方法。参加公益活动就是一种新的方法。过去,参加公益活动的,主要是社会人士、社会单位组织。其实,政府部门也是可以适当地参与其中的,可以更加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政府部门更加有血有肉。
本来,警察就和人民一样,就是跟人民在一起的。在实际中,我们也是这么做的。但是,新闻报道中的一些特权案例掩盖了这些,很多人以为“民警就是特权”。
我认为,人与人之间应当平等。工作上,我是领导者、决策者,其他时候,我就是普通人。大家在一起就是朋友,我从不把自己当局长看待。
这次活动发动了整个社会,招募了很多志愿者,目的还是服务群众。如果不是服务群众,这事我们(公安机关)也不用管了。如果我们不管,小骏億的“警察梦”可能很难(做得)这么圆,可能会有缺陷。
法治周末:你如何看待这次活动从发起到进行的过程中,自己作为主要决策者所发挥的作用?
黄文辉:这是一次集体的参与,是集体的智慧。我个人只是参与者,我的参与也主要是在决策过程中。
法治周末:未来,新余警察是否有计划继续开展类似活动?如果有无可能建立相关的制度,以规范在何种情况下开展活动?
黄文辉:这次主要是通过这个活动鼓励更多的类似的人自强,坚强地学习、生活和工作。这个活动体现的是公安机关怎样为百姓做好事,力所能及地去帮助群众。
当然,我们必须做好本职工作,不能影响主业,因为公安机关毕竟不是公益家、慈善家,不是社会单位。例如这次,我们就是利用双休日做这些事情。
未来,我们还会把活动继续开展下去,一方面,我们会继续关心小骏億;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是永无止境的,要积极参加更多的公益活动,拉近和群众的距离。
未来开展类似的活动没有“标准”。公安机关服务群众,为民服务,是永无止境的,是表现在方方面面的。只是服务的内容不同,方式不同,但是服务群众的要求、出发点都是一样的。(法治周末 记者 汲东野 实习生郭君怡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