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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管办分离政事分开 深圳谋建现代公立医院运行机制(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1月05日 10:3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政府管理从行政管制转向服务

  2012年10月,深圳市编委会批准成立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2013年1月11日,市委宣布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立。5月9日,市政府举行了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挂牌仪式。6月9日,中心完成了办公场所的布置工作。历经一年的筹备,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正式走上深圳市卫生系统的大舞台。

  成立医管中心后,深圳市人民医院等11家市属医院和市老年医学研究所,以及2家正在开业筹备阶段的公立医院被划入市医管中心的管理。市医管中心作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代表市政府统一履行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对公立医院进行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监管公立医院人、财、物等运行,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市民看得起病。而市卫生计生委职能发生转变,从“办”公立医院的角色中脱离出来,专注于“管”整个医疗卫生行业,如此一来,就切断了监管部门与卫生机构之间的利益联系,管和办分开,推动行业监管的统一、公平、公正。

  在管办分离下也实行政事分开,建立理事会管理下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了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理事会。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理事会由市有关部门代表、市医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专业人士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组成。作为决策和监督机构,理事会共同行使对公立医院重大政策、重大决策的拍板和讨论,制定出台一些政策,而医管中心则是这些政策的执行者。

  “医院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决策,包括政府对医院的功能定位、发展规划、运营管理目标的界定,投资计划、每年补助经费的确定,以及每年运营绩效的考核等。市医管中心代表政府作为公立医院的‘出资人’,负责医院外部投入和监管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深圳市医管中心前主任、现深圳市卫计委主任罗乐宣说说。而医院内部运营管理重大问题决策,包括医院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改革发展计划、年度预算和决算、年度工作报告等。这一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分级决策、自主运营、多元监督、依法治理等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建立了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的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理顺了政府、医院和社会三者关系的基础。

  罗乐宣介绍,一年多来,医管中心也理顺了中心与市属医院之间的关系,实现了对市属公立医院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的统一管理,推动对医院运行管理、基本诊疗服务的标准化管理,以及统筹优质医疗资源的配置,强化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管办分开后,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管理从过去以行政管制为主,转向服务和引导为主,进一步落实了医院管理团队的运行管理自主权,促进了医院管理团队的职业化。”罗乐宣表示。

  市医管中心成立后,每年与市属各医院签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建立了公立医院运营绩效考核制度。市医管中心还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通市属医院院内、院际之间的信息交换瓶颈,实现对各医院的人财物等资源配置以及业务运行等数据的动态化抓取,形成市医管中心的医疗大数据库,实现对各医院运行管理情况的常态化监控。2013年的考核结果显示,各医院在服务、质量、持续发展能力、效率、满意度和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

  进行系列经济管理制度改革

  医管中心成立后对公立医院进行了系列经济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医院的投入管理、运营补偿、医保和医疗收费方式、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在投入管理上,深圳市所有公立医院由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所有公立医院无负债经营问题。政府投入包括医院的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医疗卫生设备购置、更新及房屋设施大型修缮等。对于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政府为其提供开办费,即开业前准备期,按核定的工作人员,参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水平予以定额补助。开业后运营初期,新增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和基本运行公用经费在开业时点起三年内按70%、50%、30%的比例逐年递减补助。

  2012年7月,深圳市全面取消公立医院的所有药品加成收入后,医院的运营补偿主要包括财政补偿、医疗业务收入(包括社保补偿)。为破解当前医疗价格一成不变、传统财政补偿“以编定补”,以及CPI持续增长造成了医院政策性亏损加剧等问题,深圳市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方案》,建立“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新机制,即对于医院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采取“以事定费”的方式核补,与医院提供的基本诊疗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对于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核补;对于政府指令性任务、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训、科研项目,以及政策性减收(药品零加成亏损)和政策性增支(离退休人员的综合补贴、房改补贴、公积金等),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核补。

  同时,还推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深圳市正在探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规范医用耗材加成管理制度,并建立医疗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价格体系。

  为破解单纯按诊疗项目计费容易诱导医疗需求、形成过度医疗的弊端。深圳市还初步建立了一套能够较为有效促进医疗机构保障医疗质量、自觉控制医疗成本的医疗收费和医保付费机制。建立“总量控制、年初预付、按月支付、年终总算、结余有奖”的医保支付方式。社保部门按照每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绑定的、必须在社区首诊的参保人总数,按每人每月10.43元的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2%),向其核拨这些参保人的门诊包干费用。而超支部分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付,促进其自觉控制服务成本。住院付费则采用按单元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和按项目付费为辅的复合式付费方式。

  此外,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打包”收费制度。比如全科门诊“打包”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打包项目包括挂号、诊金、常规检验和检查项目、七天内基本药物、非严重伤口的清理与包扎等。专科门诊诊金“打包”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住院费用“打包”收费,标准为每180元/床日,打包项目包括住院诊查费、护理费、输液注射费、氧气费、换药费、雾化吸入费等六项服务。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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