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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质疑电费定价 称垄断行业高收入损社会和谐

2006年08月01日 02:00

  中新网8月1日电 《第一财经日报》今日刊发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的文章称:中国电价,显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因为关系千家万户。电价2004年平均每度电上调了2.84分, 2005 年上调了2.52 分,2006 年6 月,国家发改委又将平均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5分。每次电价上调,都伴随着公众强烈的反响。

  行业成本的糊涂账

  林伯强认为,电价给人的感觉是只涨不降,这与历史上中国的电价是堆起来的很有关系,通常是发电成本高了,电价就涨一些,而发电成本是一直在增高。因此,每次涨价之后,供需双方便为下一次涨价作准备。由于只涨不降,需方常有买的不如卖的精,零散而缺乏话语权之感。而供方由于行业的较高收入和说不清成本,想涨价但底气不足。对于政府来说,由于手执涨价大权,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都是目标,也必须参与。这种博弈威胁和谐社会。

  电力行业的垄断性以及价格制定的政府行政审批,意味着供电成本应当是制定电价的基础。但是,简单地用成本增高来调高电价又往往说服不了消费者。意料之中的是,这次涨价又引来一番激烈讨论。先是有报道抄表工一天抄4次电表就可以领取10万元的年薪;国网公司的处司局级干部年薪在30万至60万元;社会各界对电力行业高收入反应强烈。国家电网公司随之要求各单位2006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水平控制在2005年发放水平之内,一律不得在工资总额以外发放工资性收入。国家发改委则强调,这次电价调整不为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禁止电力企业将提价收入用于提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电价调整是要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增强电网企业的融资能力。

  不能指望国营的垄断性企业自我减薪,这最多是一个短期行为,这一点,公众看得很清楚。而国家发改委的说法,如强调电价调整不为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禁止电力企业将提价收入用于提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同样不容易说服人。因为调高电价是为了提高电力企业的利润,而电力企业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都应当与企业利润相关,想不出有什么机制能严格地区分开来。

  由于电力行业的垄断性和国有性,亏损微利和高薪高福利,都得给公众有个交代。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和电力企业都说不清楚供电成本(电力企业也可能是不想说清楚)。因此,必须加速电价改革,建立透明的定价机制可以使成本与电价的关联有说服力。

  改革的关键是定价机制

  作者指出,首先,有必要详细地研究一下电力行业各个环节的真实成本,尤其是输配电的真实成本,从而制定透明合理的电价。曾经为了企业还本付息所制定的上网电价,每个电厂都不一样,有高有低,存在很大的差异,背后的道理谁也讲不清楚。输配电价则从来没有真正确立,电价制定审批缺乏科学的依据和应有的透明度。加之先前的电力完全财政投入到后来的贷款还本付息,很难说清楚电力企业的成本和目前合理的电价水平到底应该是多少。与发达国家比,表面上,中国平均电价仍处于较低的水平。电力作为一个公共垄断性行业,受政府监管,确定合理回报是行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只有弄清楚真实的供电成本才能说清楚煤价涨多少,电价应该涨多少。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电力必须保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电价水平和效率的要求是要打折扣的。因此,现阶段电价改革的关键是定价机制,而不一定是合理的电价水平,透明的定价机制是让消费者知道自己付得够不够,是不是付多了,如被补贴,也应知道被补贴了多少。

  目前电力供需已经平衡,以后的供应富余使得电价改革有了可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的电价改革,关键是政府的决心,因为无论以什么方式和速度,都是政府放权的过程。透明合理的定价机制不要求电价完全放开。由于电的特性,每个国家的电价都受到政府或多或少的影响,因为这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但是,政府应该放弃不透明的行政审批(包括电价和电力项目投资)。现阶段可以设想这样一个相对透明合理的定价机制:上网电价应由竞价上网得出,输配电价由政府根据成本制定监管,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联动,允许在一定范围波动。这样的定价机制可以推动电力市场的建设,提高电力行业效率和优化电力投资,为进一步改革打好基础。或许,当明年电力过剩来临,电价可以向下波动,不再给人以只涨不降的感觉。

  垄断行业高收入有损社会和谐

  专家最后指出,垄断行业高收入有损社会和谐,必须得到控制。尤其是这些垄断行业基本上是国有企业,更有必要缩小收入分配中的行业差距。但是,公众必须意识到,控制电力行业的收入只是为了社会公平,不一定能降低电价或使电价不涨。降低电价或使电价不上涨太快的关键是通过竞争提高行业效率,主要包括行业管理和电力投资效率。中国电力行业的最大浪费还是刚刚过去的大短缺和即将来到的大过剩。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行业管理机制,控制电力行业的收入省下来的又以其他方式流出去,是双输的局面。一般来说,竞争的价格机制(哪怕是有限的竞争)是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和电力投资效率的最有效的手段。在此基础上的有效的电力市场(哪怕是相对有效)可以避免大短缺和大过剩,因为有相对正确的价格信号来引导投资。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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