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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进入格陵兰法罗群岛

2006年08月17日 03:50

  中新社澳门八月十六日电 (记者 黄鸿斌)澳门特区政府十六日称,接获丹麦驻港总领使馆的通知: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进入格陵兰及法罗群岛。逗留期为在任何六个月内逗留最多三个月。

  至目前为止, 共有七十四个国家或地区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其中五十七个属互免签证国家、十五个属互免签证地区、二个属落地签证国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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