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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煤有“量”无“价” 电煤价格出现上涨迹象

2006年02月13日 09:19

  中新网2月13日电 自年初“全煤会”(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以来中国煤电企业博弈的胶着状态有望被打破,近日各方信息显现:电煤价格出现上涨迹象,“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的上涨逐步被市场接受。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发改委、铁道部、交通部日前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重点煤炭、电力企业必须抓紧工作,在2月份之内完成全年电煤合同和运输合同签订任务,煤炭、电力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研究员钱平凡表示,国家发改委主动触及电煤价格这一敏感神经,会对电力企业造成一定压力,有助于推动电煤双方就价格达成一致,解决“全煤会”的遗留问题。

  1月初在山东济南举行的“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虽历经10天艰难谈判,煤电企业在电煤价格上仍然存在分歧,煤炭企业自认为并不过分的涨价愿望未能得到电力企业的认可。

  “全煤会”签署合同量较去年大幅下降。在价格问题上,大唐、华能、华电、国电、中电投这五大发电集团无一例外选择回避,没有和煤炭企业签署一份有价格的合同,造成合同煤有“量”无“价”。

  钱平凡分析说,煤电企业最终会互相妥协,今年可能出现电煤价格小幅上涨的结局。鉴于供求关系影响价格,预计今年国内煤炭需求21.7亿吨左右,全年煤炭供应将达22亿吨,供略大于求,电煤价格也不会大幅上涨。对电力企业而言,即使电煤价格小幅上涨,他们也完全可自身消化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成本,并不需要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中国电煤价格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对于遭遇资源能源瓶颈的中国而言,国家于去年底放开电煤价格是值得称赞的第一步,”钱平凡说,“由于目前电力价格仍受控制,电煤价格改革一步到位似乎不太现实,改革还须循序渐进。”

  钱平凡建议,解决电煤价格之争的出路有两条:其一,推行长期合同制,煤电企业签订长达二三十年的合同;其二,煤电一体化,推动煤电公司互相参股,这样发电企业有稳定的供煤渠道,煤炭企业也有固定的销售渠道,不需要国家每年出面进行调节。(韩乔 李云路 熊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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