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兰三地调查:你赞成贫富混居吗(9)——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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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兰三地调查:你赞成贫富混居吗(9)

2010年08月17日 09:44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住建部权威人士:“贫富混居”是个伪命题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胡雪琴|北京报道

  对于“贫富混居”,赞成者甚众,反对者颇多。作为国家保障房建设主管部门,究竟如何看待这种现象,政策制定的出发点究竟是什么?为此,《中国经济周刊》独家采访了住建部权威人士。

  “在商品房小区内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房,目的是为了推进社会各阶层融合。”该人士称,“配建保障房,国家政策早有规定,而且已在全国普遍推行。”

  配建是为各阶层融合

  “配建保障房,在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多个文件都有表述。”住建部该权威人士称。

  早在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国发[2007]24号)规定: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也可以考虑相对集中建设。”

  2009年6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三部委共同推出的“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中,也明确规定:“新建廉租住房采用统一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两种方式,以配建方式为主。”

  当时为什么要推出配建保障房的政策?该住建部人士称,第一,可以让不同收入家庭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因为过去大规模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大都建在城市边缘地带;第二,混合居住可以给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分享其他阶层的经验,特别是下一代在教育和个人发展上有更多更好的选择;第三,不同收入阶层的群体居住在同一个小区,可以增进相互间的理解、信任,可以增强社会主流对于弱势群体的关心与重视。

  “过去,美国、英国等都曾经大规模地集中建设公共住房,结果,穷人集居,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们在公共住房建设中引入了社会学研究的成果,提倡并通过政府政策推进不同社会阶层的混合居住。”住建部权威人士说。

  “插花建设”早已有之

  商品房内配建保障房,究竟算不算“贫富混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陆益龙表示:“如果说别墅区内建廉租房,那似乎可以勉强算得上是‘贫富混居’。但是,在商品房内建经适房和廉租房,基本上不算贫富混居。因为购买商品房和购买经适房,谁富谁穷?很难界定。二者并无贫富之别,何来贫富混居?”

  贫富混居还是分居不是一个新话题,自2006年后,讨论一致在断断续续,但最近似乎突然井喷。为什么?

  有业内人士指出,“原因在于城市政府的一些政策出台,某些媒体抑或误读为新规;抑或是制造新概念,来吸引眼球。”

  事实上,城市政府的保障房配建也早已有之。在今年两会期间,江西省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在接受本刊专访时,就介绍了他们早自2004年启动的“赣州安居工程”的一个做法,即“插花建设”。

  “在城市规划时,我们就规划了具体方位。在繁华地段也建有保障性住房,也就是‘插花建设’,否则就会形成‘贫民窟’,成为脏乱差的聚居地,为城市后续管理留下痼疾。而且,这些保障房的外围公共设施都与周边毫无二致,这样才能保障全体市民共荣共生,和谐发展。”潘逸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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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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