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转型迎"关口战" "十二五"点明战略路线(6)——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中国经济转型迎"关口战" "十二五"点明战略路线(6)

2010年10月22日 13:02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这些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就业和生活,但仅仅是劳动力的城市化,而不是家庭的城市化,因此农民工们很少在城市消费。同时,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都不能享有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也使其消费能力偏低,没有真正带来内需的增长。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其9月21日报告中把这一状态称为“半城市化”。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9月初发布的一份报告则将其更形象地称为“伪城市化”。

  如果剔除这些“伪城市化”的统计部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王建的测算,中国当前真正的城市化率仅为33%左右,未来中国城市化发展空间巨大。

  如果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启动农民工真正市民化,他们的住房、教育、休闲等一系列的消费随之而来,这将创造史无前例的巨大市场需求,也无疑会帮助中国度过当前外需不足,国内经济发展速度面临下行风险的严峻时期。

  崔传义表示,农民工市民化不仅具有对内需的极大拉动作用,还是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所在。农民工的家庭不在城市,也没有任何失业及社会保障,一旦失业就会引发回乡潮。这种大的劳动力市场波动对于企业和产业的发展都是巨大的打击。

  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及其团队在对“十一五”规划进行评估的时候发现,虽然“十一五”完成率可达到86%~91%,但是却未能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目标,这无疑跟“伪城市化”有着一定的联系。

  从另一方面看,当前70%的农民工没有得到进一步培训的机会,而作为现实中的“产业工人”,他们的技术和能力决定了未来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可能性。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具有相当的紧迫性,避免将来一出现经济波动就引发劳动力市场的波动。”崔传义对记者说。

  “可以说,当前农民工城市化问题已经占到了中国社会问题三分之一的份量。”崔传义补充道,农民工的市民化还对于缩小城乡差距,保持社会稳定,提高农村收入,帮助解决三农问题中农村空心化、女性化、留守儿童以及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等诸多问题,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城市调查失业率”替代“登记失业率”

  农民工城市化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就业,它是农民工迁徙的主要动因。

  上述知情人士向本刊透露,“十二五”指标体系中还将考虑另外一项重要的改变,就是用“城镇调查失业率”代替“城镇登记失业率”,而且这一指标有可能成为比GDP更重要的考核各级政府官员的标准。

  自从1994年开始,中国17年来一直以“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就业数据的指标,但是即使在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期,“城镇登记失业率”也没有大的变化,一直维持在4%上下,无法真正反映市场的就业情况。

  都阳表示,对于新的指标“城镇调查失业率”,技术上已没有障碍。国家统计局从2005年开始,每半年就进行一次调查失业率的统计,只不过没有对外正式公布过。

  这一指标的变化有助于完善中国未来的就业政策,并依据准确的就业市场数据来采取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都阳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GDP的增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GDP增长,但就业没有增长;另一种是GDP增长也拉动就业增长。都阳表示,在中国现阶段,不应追求GDP的一味增长,可以考虑放弃无法创造新增就业的那部分GDP。

  王小鲁认为,当前中国的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太小。经济增长本身并不是目的。如果大家把蛋糕做大,但最后却仅分给少数人,这种增长对大多人来讲是没有意义的。这种基于不公平收入分配下的经济增长也无法长期持续。这就需要改革政府管理体制,转换政府职能,改变政府激励机制,使各级政府能够把广泛就业和全体公民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目标。

  “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各级政府有动力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王小鲁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对《财经国家周刊》说,政府虽然需要大力扩大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市民化,但是当前更重要的还在于给农民更多的选择权,建立农民工的长期自由流转机制。

  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的2010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中,浙江部分数据显示,只有20.4%的在浙农民工希望获得城市户籍,而40.3%的农民工不想转为非农户口,他们的最大理由是为了保留在农村的土地。

  于建嵘表示,当前在无法短时期内解决城乡二元体制的情况下,土地成为农民就业的保障,也是农民财产权益的集中体现,它可以帮助农民工应对未来的风险。

参与互动(0)
【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