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的妥协
2004年底公布的重点挂牌督办10起案件,竟然没有包括“金光毁林”
媒体和“绿色和平”的介入,使原拟低调进行的云南省有史以来最大的林产业工程开始进入公开讨论阶段。云南省内媒体纷纷刊发整版报道,强调金光集团对环保的重视和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所能起到的作用。
金光集团也在公开场合声称自己“委屈”,并强调他们在生产纸浆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
在媒体和民间组织热炒“金光毁林”事件之时,国家林业局隐身一旁,不予表态。2004年底,国家林业局公布重点挂牌督办的10起案件,其中包括一起采伐天然林木77.7立方米的案件,却不包括“金光毁林”事件。而按国家林业局事后公布的数据,金光集团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蓄积24709立方米。
“10起案件中最初是有‘金光毁林’事件的,之所以把它拿下,是因为有领导打了招呼。”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对记者说,国家林业局做了妥协。
国家林业局和云南省政府妥协的另一个结果是,在2005年,双方在云景林纸的所在地景谷县,搞了一个规模很大的联合调查。此前国家林业局从未和其他省政府进行过此类合作。“这是前所未有的。”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说,“因为是云南省的森林,还是要争取他们的主动性才能达到管理好森林资源的目的。为了达到共同行动的目的,我们有很多迁就和让步。”
作为双方联合调查的一个条件,国家林业局答应不对媒体公开结果,甚至在写调查纪要时都没写具体数字。“实际上数字是很惊人的。一旦这些数字在外传开的话,是谁也承受不了的。”上述的国家林业局官员称,“调查效果很好,但之后有些不了了之。没有媒体的参与,引起的震动就不够大。另外地方政府最怕也最难办的是处理人。如果老百姓零星偷砍盗伐了几方的林木,按照《森林法》,森林公安处罚都是很严厉的。但是对数目达到几十万方这种事,最后却没有人为此真正负责。没有怎么真正处理人。”
也是在2005年,云南省搞了一次全面的森林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景谷县的林木蓄积量比9年前少了约680万方。“任何人面对这个数据,都无话可说。真正懂的人,一看这个数据就知道问题很严重。你以前说,云南自然条件好,森林生长快,这样利用没有问题。但现在已经是越用越少了,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是很严重的。”这位国家林业局官员认为,过去的森林资源利用方式是有问题的,那种“大砍大造大发展”的思路应该很好地反思。
金光再发力
给国家林业局的材料中,金光集团一直强调地方政府在整个事件中的主动性
金光集团一直对外强调其在云南的造林计划,想表明纸浆的生产不会破坏现有的森林资源。他们在云南省思茅市澜沧县的“荒山”上营造了部分样板林。不过,在2004年“金光毁林”风波之后,项目基本都陷于停顿状态。据金光集团思茅办事处的接待人员介绍,金光在云南新的造林已经暂停了两年,“我们就是在维持现有的成果,维护80多万亩林地,同时在等候政策”。
“金光已经没有耐心再去造林了,就是地方政府下了很大功夫从农民手上征的地上也没有再造。有人说是因为它的资金链条跟不上了。”云南省一位官员称,在2006年初,金光集团突然重提并购云景林纸之事,当时有人猜测它是想并购之后用云景林纸的林地设备抵押贷款。
据介绍,在给云南省政府的报告中,金光集团称,舆论现在已经平息,应该回到原来并购云景林纸的协议上来。接下来,一系列的谈判又开始启动。
在给国家林业局的材料中,金光集团一直强调地方政府在整个事件中的主动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金光集团云南浆林事业区总负责人吴祯材也说,“2002年省政府招商引资把我们引进来的时候,是因为云景林纸亏损,就是希望我们来进行合作,转亏为盈的。”
但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一直反对下属的云景林纸被金光集团并购,他们表示,云景林纸已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在2004年就实现连续4个月的盈利。他们提了种种理由,反对金光并购。
虽然被并购方坚决反对,但新的并购协议还是在2006年8月签订了。金光的意志在协议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当时有个原则,所有手续都省内解决。”云南省一位官员称,“比如说,有一个30万吨的生产线,但省里的立项权限是5吨,怎么办?就分割开,把一条生产线说成是六条,分开报。”
其他一些无法省内解决的程序(例如这种规模的外资并购需国家批准),金光集团就绕开走。此外,并购涉及的100万亩森林资源资产的转让,并未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只有某评估机构出具了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咨询报告书。这种做法明显违法,因为咨询结果所确定的价格不能作为森林资源流转的底价。
金光集团云南浆林事业区总负责人吴祯材解释说,之所以出咨询报告,是因为转让的林地中,有40余万亩存在产权纠纷,导致评估报告没有办法出。“协议里面约定的是资产交易的暂定价格,最后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作交易价格的认定,差额进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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