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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造纸"大鳄"金光集团云南圈林缘何再度搁浅?(4)
2007年03月21日 13:52 来源:南方报业网—南方都市报

  复杂的角力

  云南省政府内部,对金光集团并购云景林纸的态度也并不相同

  “评估报告还没有签订,为什么急着违规签协议?签了协议之后再资产评估,恐怕也难反映真实的价格了。”国家林业局的一位官员称,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上写明了给予金光集团的种种优惠政策。在协议签完之后,相关领导还向省林业厅施压,希望待资产评估报告做出来之后,再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优惠10%。

  在2006年8月底签订并购协议之后,博弈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

  尽管金光集团很快就在协议上盖了章,但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迟盖章时间。大家都知道11月初将进行人事调整,所以这两个多月的斗智斗法显得尤为重要。

  据当地林业系统一位官员说,在协议签订之后,国资委相关领导希望林业厅同意“在评估价格基础上再给金光集团优惠10%”。林业厅最后还是给顶了回去,他们拿出《刑法》说,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要判刑的。“林业厅能做到这点已经很不容易了。”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云南省林业厅一直扮演着一个很被动的角色,无论是在执行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相关决策,还是就某些方面进行抵制。林业厅的领导有时会参加一些座谈,他们很难公开表示反对立场,有时还要表现出对某些政策的热情。他们也会给国家林业局汇报情况,并在可能的话语空间下向省政府表达些意见。

  国家林业局有一些积极的表现,并显示出现实主义的处事方针。国家林业局的一位官员说,“国家林业局想要把地方政府怎么样也很难”。所以他们会尽量避免公开的争执,做一些让步和妥协。这位官员辩解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样更容易取得效果。

  有关各县市基层政府的表现则很复杂,一方面他们表现出对引进外资的巨大热情,因为经济的发展毕竟可以带来政绩,但合作过程中的巨大让步,有时难免侵害林农利益并造成国资流失,这是他们头痛的一个问题。

  简单划分博弈阵营显然是不恰当的。据当地官员介绍,云南省政府内部,相关领导对金光集团并购云景林纸的态度也并不相同。在2006年8月的签约仪式上,有两位分管省领导就没有到场,有人猜测他们是故意回避。有的省领导还认为,国家林业局发“责令停止”函给省政府有好处,否则让他们否决此前的决策也很难。而按照程序,停止并购尚需云南省政府的最终决定。

  金光集团云南浆林事业区总负责人吴祯材说,“下一次是不是双方还要再谈,那就看将来的发展了。”当地一位官员说,协议尚未生效,即便省政府未再表态,也意味着并购事项彻底告吹。在可预期的未来,不太可能有新的合作产生。

  在停止造林两年之后,金光集团又准备开始新的行动。“他们在澜沧县建的样板林效果并不好。这次他们提出加快造林速度,尽快建厂,向当地政府提出比较苛刻的要求,海拔不能太高,土层不能太薄,而且要连片。”当地林业官员介绍说,这个要求意味着,所谓的造林,是在对现有林的大规模砍伐后进行的。(记者 韩福东 王吉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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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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