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十八条”措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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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十八条”措施发布

2022年09月02日 19: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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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深圳9月2日电 (朱族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简称:“十八条”措施)9月2日在深港两地发布。

  “十八条”措施包括打造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便利深港跨境投资双向合作、支持做大规模集聚发展、打造深港联动发展良好生态环境等。

  其中,“十八条”措施提出,支持境外知名风投创投机构、国际资管机构、香港家族办公室等落户前海,对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前海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按照实收资本给予最高5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新获得试点资格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QFLP)和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WFOE PFM)管理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此外,对入驻产业载体的国家级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国际资管机构、风投创投机构以及私募证券投资机构等,按照其在前海设立基金的管理费收入的4%给予经营团队扶持,每家管理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

  在便利深港跨境投资双向合作方面,“十八条”措施支持前海风投创投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对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前海风投创投机构及其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特殊目的并购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并获准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给予前海风投创投机构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八条”措施指出,允许香港创投机构等境外主体在前海开立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原则下,允许境外资金自由进出FT账户。支持前海的科创企业通过FT账户自主选择离、在岸汇率办理资金结售汇。(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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