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农商行上市难:自然人持股界定待明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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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农商行上市难:自然人持股界定待明确

2010年09月15日 13:5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城商行、农商行上市,远比想象的难。

  关于金融企业内部持股比例的新政策,为拟上市银行指明了道路也泼了冷水。其中,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成为各家农商行、城商行的硬伤。最终股权的转让,还是取决于能否平衡各方利益。从已经上市的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3家城商行来看,巨大的造富效应使得这一目标的最终实现困难重重。有报道称,上市后,宁波银行7成员工成百万富翁,2008年限售股解禁后的南京银行也产生了60多位百万富翁,北京银行上市当日更是诞生了4000多个百万富翁!

  上市后财富倍增的预期,注定了内部持股的清理充满荆棘和坎坷。

  每经记者 李静瑕 发自北京

  “目前,我们了解到了通知的部分内容,但是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文件。”在记者的采访中,农商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

  近日已经下发的《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下简称97号文),将为期待已久的农商行理清上市障碍。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张家港、江阴、吴江以及常熟的农商行IPO申请获得了银监会的批准。

  分析认为,目前农商行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仍然是上市的主要障碍。97号文在这个时候推出,为那些排队的农商行找到了上市的途径。然而,该文还未下发到农商行手中。对农商行而言,仍有诸多问题待解。

  内部职工和自然人持股比例待界定

  “目前,我们的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为19.37%,没有超过20%的上限规定。”张家港农商行办公室许国民向记者表示,张家港农商行一直都在等着97号文的下发。

  据了解,2007年银监会已经批准了张家港农商行的IPO申请。但是由于内部职工持股问题,该行的IPO进程受阻。

  根据97号文的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内部职工持股,应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08年第3号,下简称3号文)有关规定,“内部职工和自然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单个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

  “3号令规定的是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超20%,但是这里提及的是内部职工和自然人持股比例,不知道这应该怎么界定。”许国民说道。

  根据许国民提供的数据显示,如果 “内部职工和自然人持股比例”包括内部职工以外的自然人,张家港银行的这部分持股比例将在64%左右。“如果要规范到20%以内,我们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许国民说道。

  据江阴农商行的2009年年报,报告期末,自然人股东持股3.85万股,占总股本数的比例为56.10%。其中,职工持股比例为19.14%,社会自然人持股比例为36.96%。江阴农商行正是IPO申请通过银监会批准的农商行之一,其内部职工持股比例在20%之内,如果是所有自然人持股要控制在20%的话,江阴农商行也需要回购更多的自然人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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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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