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员工持股比例或降至7%
《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尽管上海银行2009年末的自然人股占总股本比例高达24.32%,但该行于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定向增发,自然人股占比直线下降。
上海银行2010年半年报显示,通过定向增发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13.34亿股),总股本的增加,使得该行员工持股比例或已降至7%以下。
“通过这次增发,上海银行上市过程中所面临的员工持股障碍,可以得到初步缓解。”某券商分析师表示。
而根据本报此前的报道,上海银行已经将该行股东所持股权在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集中进行托管及登记。一接近该行的人士表示,股权托管及登记,是一项按照正常程序走的常规工作。
这与97号文件中的另一项规定相符。97号文件规定,对完成股份制改革金融企业的股份逐步实行集中托管。规范存量内部职工股后,对完成股份制改革的金融企业,应将包括内部职工股在内的全部股份,逐步集中托管到主管部门认可的独立股权托管机构。
对于2007年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上市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况,国泰君安银行业资深分析师伍永刚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这种例外今后将不会再发生。“那是以前的特例,以后应该都合规(不超过200人)了。”
记者观察
职工股回收 97号文疑问重重
每经记者 田文会 发自北京
97号文对由原合作金融制组织改制形成的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比例及上市后持股比例有明确的规定,城商行和农商行这类渴望上市的金融企业有了明确的门槛,也就意味着其上市之门重开。
但是97号文对清理职工股过程中关键的定价问题的规定或者缺失可能在实际操作中会引起比较大的争议。
协商价如何取得一致?
97号文规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职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或者50万股 (按孰低原则确定);金融企业在上市前应采取回购内部职工持股、向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转让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内部职工股的数量和比例,回购或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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