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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强调明年元旦实施禁烟条例 生效日期不改变

2006年08月01日 10:11

    香港政府建议进一步扩大公众地方禁烟范围﹐计划将所有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辖的泳滩及休息公园列为禁烟区﹐将于明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 中新社发 宋吉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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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的草案委员会三十一日继续审议吸烟条例草案,香港特区政府强调明年一月一日的生效日期不会改变,但会研究再修订吸烟条例,容许较少青少年使用的场所设置吸烟区。

  来自饮食界的议员张宇仁担心业界不够时间准备,再次要求将修订草案的生效日期,推迟至条例通过后的九十日才进行。但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署理副秘书长陈焕儿表示,特区政府已经对实施吸烟条例广泛宣传,维持条例的生效日期,可以让市民更容易掌握。

  根据吸烟条例草案的建议,日后将把公园等地方都列为禁烟区。而特区政府表示会研究再提出修订,内容是准许部分较少青少年使用的场所设立吸烟区,而将来会下放权力给区议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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