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上海高院:对社保资金案和周正毅案不能破格轻判
2007年02月12日 22: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为上海农凯集团原董事长周正毅。 中新社发 IC/CNSPHOTO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二日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日表示,二00七年上海法院工作的一大重点是启动刑事专案审判工作机制,依法精心审理社保资金案及周正毅案。

  上海高院表示,上海社保资金犯罪案件和周正毅及农凯集团所涉嫌的犯罪案件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理应依法精心审理。

  对这些案件的审判要从严把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提出职务犯罪定罪界限和量刑尺度的指导意见,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级有影响,不能“破格轻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加大反腐力度,要明确适用缓刑的条件,依法限制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适用缓刑以及非监禁刑。

  据悉,根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上海高院确定了需要依法严惩的四类犯罪,其中就有一类是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法院认为,这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是中国刑法惩治的重点。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