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县法院聘任农民工为陪审员引发社会争议。来自法律界的疑问是,选择这些陪审员的标准是什么;这些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他们是否有能力看清案情是非;尤其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他们能否公正。
该法院院长李佩生认为,法院将对其进行培训,并通过制度保障公正判决。而使用农民工陪审员的另一层用意是,希望借用他们的民间威望来提高撤诉率,降低信访数量。
如此动用民间力量调停纠纷,凸现了基层法院公信力薄弱,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基层法院工作实质还需提高公信力。
4月19日,霍清岭来到开封县人大,领了一张大红色任命书。此后他成为众人议论的对象。他感觉熟人看自己的目光都变了,“没想到周围人都在评论我们。”任命书上用黑色字体写着“农民工陪审员”。和霍清岭一同被任命的,还有烩面馆刘太、打工妹龙莎莎等12名开封县农民工。
“农民工陪审员”一亮相,社会上就涌来层层叠叠的疑义。
有专家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规定:“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这些特殊的陪审员是否具有合格的文化程度?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琳感到疑惑的是,农民工陪审员如何能在诉讼中,看清案件的是非曲直,尤其是在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案件中。
开封县法院院长李佩生没想到这一举措会引来如此多的非议。除了农民工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李佩生说,其实他们还要做调解员、宣传员,可以利用他们在民间的影响力,将诉讼消除在萌芽状态,减轻法院的压力。
“陪审员什么案都要审”
开封县是一个有着70万人口的内地农业县,目前有6万多名农民工,2000多家企业。农民工的劳资纠纷日益增多。
基于这种情况,开封县法院开始筹划农民工陪审员制度,加强调解能力。
从3月份开始,开封县法院政治部主任李运新,就开始联系各大企业,让其推荐陪审员。人选要求:成年,遵纪守法,流动性不强,有威望。
李运新说,在企业的推荐下,再经过审核,很快就选定了13名农民工陪审员。这些农民工陪审员中,两名拥有大专文凭,其余都是高中或中专毕业。
“国家规定,陪审员一般应该是大专文凭,但这并非铁板一块。”开封县法院研究室主任赵根喜说。他的依据,是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对困难地区,或年龄大、威望高的公民,担任陪审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赵根喜对于威望的理解是,他们中的11名农民工是各企业的中层管理者,文化层次相对高,且口才才干俱佳,其中霍清岭和郭庆鸿等人还有调停下属与老板纠纷的经历。
霍清岭、郭庆鸿、熊会岭都成为了农民工陪审员。他们工友对其的评价很简单,“人品不错”。
“我们从来没说过,农民工陪审员专门审判农民工维权的案子。”李佩生说。
院方提供的一份书面材料显示,农民工陪审员参加审判,需要刑事案件的被告、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被告,以及行政案件的原告申请,或法院审判时,在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陪审员什么案件都要审。”李佩生说,“所以,认为农民工陪审员专门参与农民工的案子是误解。”对“农民工身份影响司法中立”的质疑,开封县法院也从审判章程进行了反驳。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对审判结果的表决权与法官相同。“但如果陪审员与法官争执不下,审判长可提请院领导组成的审判委员会最后裁决。”所以,最终的裁决权还是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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