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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麦坚骗开信用证诈骗7700余万案在穗重审

2005年12月21日 14:16

  香港籍居民麦坚用“骗新钱还旧债”的手法连续骗开信用证18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7700余万港元。广州市中级法院今年初以信用证诈骗罪一审判处麦坚无期徒刑后,麦坚不服,后此案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广州市中级法院20日对此案开庭重审。

  麦坚身兼香港广丰行有限公司(下称广丰行公司)、南美洲国际冷冻海产有限公司(下简称南美洲公司)、广州泛太平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泛太平洋公司)董事、总经理三职于一身,他掌握着这3家公司的实际经营权、财务支配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6月至1997年10月,由麦坚主管负责的广丰行公司在严重亏损、没有真实海产品进口贸易的情况下,委托广南公司或广南属下的益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怡公司)为其申请开具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由他指定。广丰行公司先后要求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为其开具了18笔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并持虚假的附随单据到银行贴现。

  经司法会计鉴定,该18笔信用证合计金额为港币7753万余元。从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广丰行公司只返还益怡公司港币273.5万余元。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代广丰行公司垫付的信用证项下共计港币7716万余元至今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广丰行公司为了获取资金,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明知没有实际贸易,仍虚构贸易关系,并使用虚假单证到银行贴现信用证,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麦坚是广丰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广州市中级法院于今年初一审判处麦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麦坚不服,申请重审。上级法院于是将此案发回广州市中级法院重审,广州市中级法院20日开庭重审此案,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来源:新华网;记者 吴俊)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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