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排污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张 严格规范交易流程 (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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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排污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张 严格规范交易流程 (3)

2010年10月25日 10:51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有钱也不能随便买

  根据环评要求申请购买

  当太湖流域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后,企业是不是可以自由买卖排污权呢?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有钱就能多排污呢?答案是否定的。

  江苏省对企业购买行为做出了严格规定。企业确实因实施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需要获得新增排污指标时,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排污指标,向当地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申请购买排污指标。太湖流域各市、县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组织对其进行审核,并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到省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由其组织交易。此外,申请出售排污指标的排污单位,也应向当地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后,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到省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组织交易。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原则上在同一辖区内进行。确有必要跨区域交易的,必须经当地环保部门确认后,由省级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组织进行。交易完成后,省环保部门还要及时调整双方所在地排污总量指标。

  办法规定6类排污单位不得购买新增排污指标,包括非合法的排污单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被列入污染限期治理的;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被实施挂牌督办的;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或者申报材料不实的。对于参与交易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已超过当地总量控制指标的,或受纳水体中这种污染物达不到环境功能要求的,也不允许排污单位从辖区外购进排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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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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