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县一农民被判入狱,羁押期间死亡;冤案平反后,相关部门至今仍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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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保民,河北唐县长古城乡农民,如果能活到现在,今年52岁。
他的命运在2000年8月19日发生改变。
当天邻居一女青年报案,称宋保民夜闯住宅,企图对她进行强奸。
随后宋保民被收押,以强奸未遂罪被判刑3年。1年多后,宋死在看守所。
宋的妻子韩佩英7年来从未放弃喊冤,并因上访被拘,一度被称为“疯女人”。
今年5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宋保民无罪。
至今,司法机关尚未对家属索赔请求作出回应。
6月7日,拿着丈夫无罪判决的韩佩英到河北唐县法院,要求法院和检察院共同承担国家赔偿610718元。
50岁的韩佩英是河北唐县长古城乡新安里村农民。2000年,丈夫宋保民因涉嫌强奸未遂被捕,被判有期徒刑3年,主要证据之一就是受害女青年家中发现的一双鞋。
韩佩英不能相信整夜和自己在一起的丈夫有作案的时间,她为此奔波上诉7年。
今年5月30日她终于收到了丈夫的无罪判决。
但宋保民已看不到这一切,还在羁押期间的2002年1月2日,宋保民死在看守所,时年47岁,经司法机关鉴定,原因为“猝死”。
男子被指企图强奸
2000年8月19日早上,在韩佩英的记忆里,宋保民从三哥家回来,是一路骂着回家的。“他脸色铁青,说怀疑他想强奸。”一切因为前一天夜里发生的事情。
2000年8月18日晚上8点,韩佩英去村干部家等儿子的电话。大概10点左右,韩佩英回家发现大门已经闩上,她叫丈夫开门。“但老头子很懒,说已经睡下了,让我拿个梯子从院墙上进去。”
夜里,韩佩英被一阵闹声吵醒,听到外面有人在骂。韩佩英推醒宋保民说,想出去看看,“别出去了,可能是闹贼的。”宋保民说完两人继续睡下。
第二天一早,邻居们在一起议论什么事,她想凑过去听听,但邻居们都躲她。这时,宋保民的三嫂来叫他。丈夫回来后讲,去了后三哥要检查他的手指。
发现手指没事,宋的三哥才告诉他事情原委:8月18日夜里,一男子潜入宋保民家南边邻居院子,进入20岁出头的女青年宋某房间。
该女青年事后对检察机关的询问称,她被惊醒后,发现一个人压在她身上,用手捂住她的嘴并扯她的裤子,“我用手抓住那人的手,使劲往我嘴里塞,并使劲咬,感觉三四个手指进了我嘴里。”咬的同时她“啊”了一声,被她母亲听见。
那人见状就往外跑,女青年说,借着月光看清楚那人就是宋保民,当时他赤身裸体。
次日清晨,此事在村里传播开来。宋保民的三哥因此查看他的手指,但没有发现伤痕。
根据一双鞋被判3年
中午,警察到了。
警察先去女青年家拿了一双鞋,然后又到宋保民家拿走了宋的一双鞋。
司法机关的材料显示,女青年宋某当天陈述,早上5点多钟,家人在梯子下面发现一双鞋,“肯定是宋保民丢下的。”
“显然不是我家的。”韩佩英认为自己的证据很确凿,宋保民穿43码的鞋,而宋某家发现的那双鞋是46码。
韩佩英说自己不会做鞋,结婚20多年宋保民一直都是买鞋穿,是不可能有布鞋的。宋某家发现的是手工做的白塑料底黑条绒布鞋。
当时参与办案的唐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副队长刘秀杰让他们“别着急,三五天之内别出门,然后给答复”。
等了10天还没有消息,韩佩英夫妇主动到刑侦中队打听,这一去,宋保民再也没有回家。
韩佩英说,在刑侦队,他们把宋保民叫进了屋子,她在门外看到刘秀杰用白纸提取宋保民的脚印。
到天黑,刘秀杰告诉她“不让他走了,有证据证明他有嫌疑。”
2000年8月28日,唐县公安局出具了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结论是“现场提取的白塑料底黑条绒布鞋是宋保民所穿用的。”依据是:在女青年宋某家提取的那双布鞋以及刘秀杰送来嫌疑人宋保民的双脚赤脚印一份。
宋保民的律师要求对那双鞋以及宋保民穿过的鞋再做鉴定,但没有被法院采纳。
2000年12月12日,唐县法院以强奸未遂判处宋保民有期徒刑3年。
前日,当时办案的刘秀杰没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采访需要请示县公安局政治处。”
政治处主任刘建林则称,“案件已经审理完毕,采访法院就行,没有必要再采访公安机关”。
一审被判后,宋保民不服,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此过程中,根据韩佩英的请求,保定中院委托公安部进行了物证检验,结论是唐县公安局认定“现场提取的白塑料底黑条绒布鞋是宋保民所穿用的”依据不足。
2001年8月20日,保定中院裁定撤销唐县的刑事判决,并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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