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一年后看守所死亡
“本以为官司这下子能赢了,没想到出了事。”韩佩英低下声音说。
唐县法院重新审判中,仍采信了唐县公安局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2001年10月30日判处宋保民有期徒刑3年。
当时的审判长苑增圈现已升任唐县法院政治处主任,6月26日,他表示“现在不对此案进行评价。”
在唐县法院的两次审判中,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冯占秋两次都出庭支持公诉,重审过程中,检察院认为宋保民“拒不认罪,毫无悔罪表现,建议从重处罚。”
前日上午,冯占秋对记者称,当时的依据是公安局的材料,还有侦查案卷中的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等,其他便不再透露。该院相关领导也拒绝采访。
再次被判有罪后,宋保民再次向保定中院提出上诉。但此时的宋保民已看起来快不行了。
2001年10月30日,开庭地点不在法院,而改在看守所,韩佩英看到“四个人把他抬到看守所院子中间”。
看守所原所长狄长春昨日说,他印象中是有这回事,“可能是法院考虑到他行动不便,给他照顾吧。”
开庭之后,韩佩英去看丈夫时,看守所说宋保民已经有病,韩佩英留下300元钱给看守所。
“当时我们忙着跑案子,以为看守所会给他看病。”一个月之后,看守所通知说宋保民眼瞎了,“让我拿钱,他们跟着我们看病。”
随后韩佩英去探望丈夫,“老头子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
2001年12月25日,看守所送宋保民到唐县一家医院看病,医生的诊断是“营养不良”。
2002年1月3日,韩接到看守所的电话,宋保民在前一天已经死亡。韩说,到最后没有看到丈夫一面。
“她应该是看到的,还是经过她同意做尸检的。”原看守所所长,现已内退的狄长春说,参加尸检的有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中级法院,最后的结论是猝死,“这样的死亡看守所是不用负责任的,考虑到她家庭困难,最后看守所给了她6000元钱。”
韩佩英一直坚持丈夫的死亡与看守所的管理有关:“老头子当时才47岁,被逮捕之前是建筑队的工人,身体好得像牛一样,怎么会死?”
狄长春的解释是,有的人心情豁达一点,进看守所之后照常吃饭,但宋保民进去之后对吃饭比较抵制,“现在看来可能是他当时觉得冤,”而且他在里面情绪也不好,这样对身体不好,慢慢身体就差了,后来医生也说是营养不良。
至于治疗,狄长春记得当时看守所里有个狱医,但也只能看看小病,打针拿药什么的,一开始觉得宋保民没那么严重。
还沉浸在丧夫悲痛中的韩佩英,收到了一份让她“要疯了”的法律文书:2002年2月5日,保定中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因宋保民死亡,本案终止审理。
“那就意味着他是背着冤屈上黄泉,永远也洗不清了。”仍是坚信丈夫无罪,韩佩英走上了上访之路。
妻子7年上诉曾被拘
保定、石家庄、北京,韩佩英记不清在这些城市之间走了多少趟了。
丈夫出事的时候,家里刚盖了房子,既没有存款也没有欠债,出事之后,家里背上了5万元的债务。两个儿子有两块宅基地,也忍痛卖掉了一块,卖了3900元。
在北京,她花50元买了一本“中央机关信访通讯录”,能去的地方都去了。
她说为省钱,夏天睡马路,冬天睡在火车站,没事的时候捡塑料瓶卖钱,最困难的时候到饭店要过剩饭吃。
2004年7月,她到北京上访,被县公安局、信访局的人接回,刚下车就被县里拘了5天。
“为了打官司,我已经是家不成家。”韩佩英说着就哭,大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大儿媳说家里发生的事让她害怕,带着孙子和孙女常年住在娘家,只有过年几天才能团聚。
小儿子2005年农历十一月十一日娶了个老婆,只呆了9天,知道家里的情况后要求离婚,一直分居到现在。
因为丈夫之事,她出门都不愿意从街上走,怕别人指指点点。
“我也听到谣言,说我到外面找男人去了,但那年我被县里拘留后还被新闻播了,那些人才相信我去上访了。”现在的韩佩英,不再怕自己被别人说成是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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