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老人与48岁女士"闪婚" 不到半年即诉讼离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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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岁老人与48岁女士"闪婚" 不到半年即诉讼离婚
2009年01月17日 15:37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闪婚和闪离,如今已不算新鲜事,可是一位84岁老人也赶这个“时髦”,就比较稀奇了。温岭84岁的金某与48岁的周女士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登记结婚,结婚不到半年,前天,两人又到法院诉讼离婚。

  金某是离休干部,妻子多年前亡故,一子一女没与老人住在一起。多年来,他因高血压曾几次昏倒,造成胸部、腿部骨折,很想找一个老伴照顾生活。金某说,去年8月,他经人介绍与48岁的周女士认识后,不到一个月就领了结婚证。但是,婚后周女士每月向他要钱,对他的生活却很少照顾,两人一直分居。据此,金某认为,他们的婚姻是基于女方的“预谋和欺诈”,为此要求离婚。

  周女士说,自己无文化、无收入,且负债数万元,金某见到她后不久,就提出结婚,并答应为她还账。但婚后金某“非常守财,别说还债,就连日常生活费也捏得很紧”。

  在法庭上,周女士对金某把她当成贪财的人非常不满,数落金某把婚姻当交易,伤害了她的感情和名誉。

  经过法庭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金某补偿周女士3000元。

  叶长杉 史一方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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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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