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期间受侵害?法官解析如何避“坑”维权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0日 14: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赢在起跑线上”是不少家长为孩子报名校外培训的初衷。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在校外培训机构学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案件也在逐渐增加。5月19日,海淀法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为家长与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法律提示。

  【同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 秦硕

  那么从我们的案件数据统计和样本分析发现,在民事案件当中,其实孩子在校外培训期间更容易出现一些身体上的伤害。那么有一些案件可能是发生在孩子之间的,也有(一些)是发生在培训机构一些设备上的问题。还有就是家长和培训机构的交接,可能没有交接好。

  【解说】据海淀法院数据显示,民事案件中,体育类培训机构发生风险较高,危险集中发生在教学过程中。在当天发布的案例中,就有一起因机构未尽教育管理职责致学员“下腰瘫”的悲剧。

  【同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曹晓颖

  赵某是某儿童舞蹈培训班的新学员,第三次上课时,舞蹈老师在学员们没有充分拉伸的情况下,要求自主练习下腰动作。赵某只上过两次课,尚未完全掌握独立下腰动作的要领,现场也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赵某身体后仰完成下腰动作,但未能控制好,复位时身体晃动跌落在地,老师未予理睬,仍然让赵某继续练习。不久赵某就感到双腿麻木,并告诉老师,老师让赵某趴在地上,并为其进行按摩,然后让赵某在一旁休息。半小时后赵某已无法站立,老师见状通知家长并送往医院就诊。经诊断,赵某已经构成无骨折型脊髓损伤,双下肢瘫痪。

  【解说】经司法鉴定,可证明赵某伤情与舞蹈教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舞蹈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赵某受伤的全部赔偿责任。而除了在运动训练中身体受伤,未成年人在培训机构遭受犯罪侵害同样值得警惕防范。发布案例中,一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就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同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 秦硕

  在刑事案件的样本调查里面,我们会发现比较高发的是在培训期间的一些性侵害案件。孩子在年龄比较低的状态里更容易受到侵害,而且孩子的表达能力还不够好。所以我们希望如果在培训期间,回家以后,小孩出现一些不良的反应,或者情绪上的异常,家长要及时去跟孩子沟通。

  【解说】法官提示,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综合考量,选择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培训项目,同时履行好监护职责。此外要合理考察机构与教职人员资质,避免孩子遭受侵害。

  【同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 秦硕

  我们要看清楚这个老师到底有没有资质来进行相关培训,包括一些体育的资格审查证、教师资格证,这些都应该在给孩子报班之前就进行核对。那么从培训机构来说,我们认为对于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培训,一定要对入职人员,不光是教师还有机构的一些安保、保洁这些辅助人员,也要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同时入职以后要进行相关的法制培训。如果孩子在校外培训期间,涉及到一些侵权案件,如果是民事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涉及到一些刑事案件,希望家长能够及时报警,更好地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记者 程宇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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