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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小股东股权遭公司强购 一年后飙涨6倍多 (2)

2010年12月09日 10:26 来源:现代快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3名离职股东原来都是公司的中高级专业人员,都是公司的中坚力量,然而他们在改制公司挂牌之日起两年内离开公司,最早的仅3个月就离开,他们离开后陆续成立或参加到改制企业业务相同的石化设计公司,与自己仍为股东的改制公司进行竞争。他们的离开加重了在职股东的责任,对在职股东是不公平的。”在此后的法庭上,金凌公司的代理人一语道出在职股东们的担心。

  离职股东们纷纷澄清:“金凌公司的主要业务对象是金陵石化,我离职后的业务对象与金凌公司是错开的,不存在竞争”,“我原来是搞技术的,现在在新单位做财务,你说怎么会有竞争”。但他们的澄清无助于矛盾的发酵。

  2007年7月9日,金凌公司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7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投票同意,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的决议。王先生得知内容后惊呆了,因为这意味着自己股东身份将被剥夺。

  “公司股东除退休、死亡外,如发生离开公司的事实,其拥有的全部股份由公司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公司上一年度每股净资产为转让价统一收购,同时其股东资格自然丧失,公司在三个月内安排在职股东购买,在职股东按公司收购价自愿购买。”

  股价之变

  回购后一年

  交易价飙涨

  -股权价值近3000万

  -公司称没有从中获利

  在王先生看来,股权是当初改制时自己用补偿金和真金白银换来的,属于私有财产,如果自己不卖,谁也别想来买。而公司通过合法程序修改章程,击碎了他的念想。离职股东们纷纷反对,但没有结果。金凌公司以1:1.04的对价购买了他们的股份。

  有少数人默默接受,更多的人则继续反对。渐渐地,43名离职小股东们聚集在一起,要向金凌公司讨说法,他们持有的股份不到20%,虽然不算很多,却也不算少。

  就在他们进行维权之时,更让他们吃惊的消息传来。“我们的股份被公司强行收回后,公司以1.04元的原价全部卖给部分职工,没想到这些职工不到1年就以每股6.7元的价格悉数转让给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这么算起来我们被强行转让的股权价值将近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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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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