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消息,财政部有关人士日前表示,为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将继续保持较大幅度提高。 中新社发 张庆民 摄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四日电 国家发改委二十四日在此间说,中国政府决定二00九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大幅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早中晚稻每百斤均比二00八年提高十三元人民币。
发改委在官方网站称,考虑到去年以来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多,为保护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合理水平,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国家经报请国务院批准,二00九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五十公斤九十元、九十二元、九十五元,均比去年提高十三元,提高幅度分别为百分之十六点九、十六点五和十五点九。
去年十月,国家已较大幅度提高二00九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每五十公斤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比二00八年分别提高十元、十一元、十一元。
与此同时,发改委还发布了该委和财政部近日联合通知,规定自明日起,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取消对已放开的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以及对化肥流通环节价格实行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继续对一般贸易进口钾肥价格实行适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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