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人民监督员制度10年探索渐入佳境 工作神圣非作秀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0月18日 08:2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人民监督员制度10年探索渐入佳境

  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承担着审查批捕和起诉、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重要职责。但相对于其他职责而言,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较为薄弱,如从立案侦查、决定逮捕到审查起诉,都由检察机关一家办理,有人称其为“一竿子插到底”。

  所以,一个重要问题便被提出:谁来监督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制度应需而生。本着“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根本目的,作为司法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监督员制度已全面试水。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深入湖南基层,对当地检察系统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人士进行了采访。

  湖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王丽明:人民监督员不是“作秀”

  人物背景

  王丽明,湖南省检察院114名人民监督员中的一员。从“不清楚检察院的具体职能”到“深知检察院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分工”,从“司法事不关己的路人心态”到“司法程序的主动参与者”,7年来,王丽明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本报记者李恩树

  王丽明总是随身带着一个证,正面是一个大大的烫印检徽,背面是湖南省地图,打开内页,上面写着5个字“人民监督员”。

  这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制作的“人民监督员”证,作为湖南省检察院114名人民监督员中的一员,今年50岁的王丽明总是“证不离身”。

  “神圣”两字被她反复强调,她指着证上的“人民”二字说:“因为冠了‘人民’两个字,是代表人民履行职责,所以感觉工作很神圣。”

  在湖南省邮政公司任审计部经理的王丽明曾在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有过7年的人民监督员经验,她在114人中属于“资深监督员”之一。

  2001年,还在长沙市邮政局挂职任副局长的王丽明分管单位的法律事务,从那时起,从未接触过法律的王丽明开始觉得“法律很有用”。

  2004年5月份,长沙市检察院选任人民监督员的消息传来,王丽明想去试一下。

  无论对于王丽明,还是长沙市检察院,这都是一项新的尝试。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工作,湖南省被确定为试点地区之一。2004年10月,这项制度的试点工作开始在湖南检察机关中全面展开。

  当月,王丽明被选任为长沙市检察院的第一届人民监督员。

  在两届连任的7年里,王丽明从“不清楚检察院的具体职能”到“深知检察院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分工”,从“法律的门外汉”到“法律知识逐渐丰富”,从“司法事不关己的路人心态”到“司法程序的主动参与者”……这种转变在王丽明的身上清晰可见。

  王丽明每年参加两三个案子的监督,参加两三次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参加一两个基层检察院年底工作质量考评,参加年底的人民监督员年会等活动。

  甚至在每年检察长向同级人大报告检察工作时,都会将报告稿提前一个星期寄给每名人民监督员,听取他们的意见,这种认真态度超出了王丽明的意料,“一开始以为人民监督员工作只是检察院‘作作秀’,并没想到检察院会这么认真”。

  检察机关认真工作的态度也让人民监督员们工作起来不容马虎,只要随机抽到王丽明来监督案件时,她几乎90%参加。

  “我每年有约10个工作日在做人民监督员的工作,为此,我有时会把本职工作放到晚上下班后,接到案子,我会很认真地把案件材料从头到尾认真看几遍,做好充足的准备,不是‘为了开会而开会’。”王丽明说。

  从选任为人民监督员直到现在,王丽明共监督了十几起案件,这些经历丰富了她的法律知识。在和检察干警们交流时,他们严谨的工作作风给王丽明留下了深刻印象,“监督案件时,检察机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环境,没人找我们打招呼,这保障了公正公平,保障了我们的评议权和复议权”。

  今年7月,最高检到湖南来指导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会并提建议,王丽明提了两个建议:其一是,许多人不知道检察院的职能,今后应该多加强宣传;其二是,反腐要加大力度,尤其加大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比如食品卫生领域的渎职犯罪等。

  “我还记得,最高检的工作人员回应说‘这些提议非常好’,这让我意识到,我们人民监督员也把普通民众的想法和诉求传递给了检察机关。”王丽明感觉,人民监督员还起到了拉近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距离的桥梁纽带作用。

  有一次,王丽明参加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上访群众排起了长龙,作为人民监督员,王丽明坐在接访的检察长旁边,她记得一位老人和检察长聊了很久,“我就把他接到旁边,告诉他,检察长已经指明一条解决问题的正确路径”,然后王丽明把自己的电话和地址都留给了这位上访者,“他很相信我,后来就没有再缠诉”。

  在今年7月份,自荐报名的王丽明被选任为湖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后,不但要监督省院的检察工作,还要对全省市、州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我感觉人民监督员最重要的职能,是代表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实施外部监督。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那么谁来监督监督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很好的方式。”“资深人民监督员”王丽明有感而发。

【编辑:张志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