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砍晚会庆典经费:可办可不办的晚会坚决不办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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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大砍晚会庆典经费:可办可不办的晚会坚决不办
2009年01月24日 09:21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严格控制举办开放性的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大力压缩活动经费,以实际行动积极应对危机

  ●各地由财政部门牵头立即对计划举办或正在举办的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的经费安排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要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争取拿出更多资金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改善民生增加支出的要求,前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控制拨付开放性的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经费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省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严格控制举办开放性的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大力压缩活动经费,是省委、省政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实际行动积极应对危机,与人民群众共克时艰、共渡难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省直各部门要率先垂范,带头压缩有关活动经费开支。

  《意见》要求,要全面清理削减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经费安排。各地要由财政部门牵头立即对本地区、本部门计划举办或正在举办的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的经费安排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缺乏实质意义、内容重复的活动坚决予以取消,财政部门应立即停拨经费,将节省的经费优先用于解决民生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意见》强调,对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要严格审批,可办可不办的坚决不办,可在小范围举办的决不扩大范围,可合并举办的要尽量合并举办,切实做到严格控制规模。

  《意见》同时强调,除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重要活动外,省级财政停止安排省级部门举办各类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经费,2009年部门预算不安排相关经费。各地财政部门可参照省的做法执行。

  《意见》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活动经费的审批,坚决制止在举办晚会、展览会、庆典、论坛等活动中弄虚作假、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等行为。(符信)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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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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