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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需半年时间完善 《物权法》明年春天"出世"

2005年08月09日 09:27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 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著名民商法专家杨立新表示,要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来完善《物权法》,并争取在明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

  杨立新指出,《物权法(草案)》框架总体上比较合理,涵盖内容也比较广泛,但某些方面的规定仍然不够完善。他说,如购房按揭规定和建筑所有权等细节问题,草案都没有做出相关规定。但他认为,尽管《物权法》存在缺陷,但还是应该尽快完善,尽快通过,而不能拖上十年、二十年再出台。

  因为与百姓个人财产所有权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少老百姓都很关心《物权法》。杨立新指出:“《物权法》就是既要保护公有财产又要保护私有财产。”他说,我国是公有制国家,在公有财产的制度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做得并不是很好。“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实际上是同样重要的,我们每一个人的财产都要得到保护。”杨立新表示,“让每个人都富裕起来,这才是最终目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叶林对于杨立新的观点表示赞同。他说:“《物权法》确实有很多地方要修改,但是目前来看,有比没有好,希望大家能够扶持《物权法》,一旦发现问题要尽快修改,并能够尽早获得通过。”

  谈到《物权法》出台历经磨难时,叶林说,在《物权法》的起草准备过程中有不少关于理论的争论,是导致它备受学界和社会关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另外,《物权法》与产权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息息相关,这也加深了《物权法》的复杂性。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老百姓对《物权法》尽管期待却又普遍觉得条文不够通俗。对此,叶林认为:“我们不能指望着每一个老百姓都读懂《物权法》,只要大多数人能够理解,认为它是有利于我们的秩序,相关问题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解决,就应该认为是好的。”(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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