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54部门单位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文)(17)——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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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公布54部门单位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文)(17)
2009年09月02日 04: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商务部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预算管理与内部审计不断加强,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理顺了援外财务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的工作机制。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退付企业以前上缴的配额许可证费384万元。

  2008年1月,商务部未经财政部批准,直接从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汇缴专户中,退付一家企业以前年度上缴的配额许可证费384万元。

  (二)以部本级名义为所属单位申领预算资金870万元。

  2003至2008年,商务部在部门预算中以部本级名义,为所属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向财政部申领项目预算共计870万元,并全额拨付该中心使用。截至2008年底,该中心共支出项目款723万元,此笔资金尚余147万元。

  (三)所属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未依法申报纳税。

  2006至2008年,该中心开展食品安全检测业务取得收入共计1868万元,在向财政部申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未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

  (四)将项目专项资金400万元付给其他单位代管。

  2007年和2008年,商务部将400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给与项目毫无关系的一家公司代管。截至2008年底,项目执行单位已从中用于项目前期考察支出47万元,此笔资金本息结存360.41万元。

  (五)未及时上缴配额招标收入。

  由商务部执收的配额招标收费属行政性收费,按规定应在取得收入后3日内全额就地上缴中央国库,但2008年该部9次上缴此项收入的时间均不符合上述要求,间隔时间从9至66天不等。

  (六)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申报与执行不规范。

  商务部在跨年度执行的“机电产品进口证明工本费”项目申报文件中,将设备购置、课题研究、人员培训及临时开证人员工资等均列为项目支出内容。2008年,该部在该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等94.61万元,占项目预算的63.07%。

  (七)代收代缴单位滞留配额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收入2063.29万元,并挪用相关利息收入33.42万元。

  2007至2008年,广东、浙江、广州三地的外经贸部门在代收代缴配额许可证工本费过程中,共滞留工本费收入2063.29万元,其中:广东省外经贸厅1727.78万元,浙江省外经贸厅125.84万元,广州市外经贸局滞留209.67万元。此外,广东省外经贸厅挪用收费收入利息21.24万元用于行政经费支出,浙江省外经贸厅挪用收费收入利息12.18万元用于签证工作业务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退付企业以前上缴的配额许可证费的问题,要求商务部纠正,今后严格按规定管理行政性收费;对以部本级名义为所属单位申领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收回余款上缴财政,今后严格按规定申报预算;对将专项资金拨付给其他单位代管的问题,要求收回结存资金;对滞留配额招标收入的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及时上缴,如确有困难,应研究修改相关规定;对项目预算资金申报范围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清理,合理界定项目目标和支出范围;对滞留收费收入及挪用利息的问题,要求责令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追回滞留的收费收入及其利息,上缴中央财政,并对工本费收入进行全面清理,加强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商务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未经批准退付企业以前上缴的配额许可证费的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按财政部退库手续办理审批,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以部本级名义为所属单位申领预算资金的问题,已收回余款,拟上缴财政;对所属单位未依法申报纳税的问题,已在审计结束前向税务部门补缴了相应税款;对将专项资金拨付给其他单位代管的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收回了结存资金;对代收代缴单位滞留配额招标收入的问题,已商财政部,拟在修改相关规定时一并调整;对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范围申报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已在2009年预算申报时作了纠正;对滞留收费收入及其利息的问题,已督促所属许可证事务局向广东、浙江、广州三地商务厅局发出收费收缴及清理通知,并联合驻部监察局到现场了解情况、督促整改,于6月底前将审计发现的连同自查发现的滞留的收入及利息全部汇缴中央财政专户。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商务部正在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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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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