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印发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 强化“打伞破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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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印发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 强化“打伞破网”机制

2022年08月29日 21: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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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 郭超凯)记者29日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近日中国公安部制定印发《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强化了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机制。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中共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和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公安部制定发布《规定》,对法律的规定要求进行有效衔接,为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规定》共10章76条,在反有组织犯罪法搭建的法律框架基础上,作了承接细化和充实巩固,系统归纳了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和基本原则;对公安机关预防和治理职责及相关程序作了细化;明确了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的法律地位和具体程序;明确了公安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要求;强化了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机制;明确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新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办法,并对国际合作、专业队伍建设、物质保障、证人保护等有关内容作了细化规定。

  《规定》指出,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规定》还指出,公安机关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职权进行初步核查。经核查,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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