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海航员工向乘客下跪事件:靠制度解决不信任(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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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海航员工向乘客下跪事件:靠制度解决不信任(4)

2010年07月30日 02:34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那么,海南航空究竟有没有欺诈呢?2010年5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人们听到了海航又一种新的解释。

  海航代理人:在相同天气的情况下,那我装了盲降系统或者装了高级盲降系统的情况下,

  可能跑道在800米时就能降落了,那其他飞机没有装盲降系统的话,2000米才能降落。

  这个是机型跟系统也是一个原因。

  航班延误索赔案原告 李伟民

  李伟民:这个理由我们认为是不能接受的,哪怕是真的,结果更糟。

  记者:更糟?

  航班延误索赔案原告 李伟民

  李伟民:结果会更糟糕,原因是当我在乘坐航班的时候,知道这个航班没有盲降系统的时候,那你想心里会多难受,会与旅客的安全会有直接的厉害关系,这个原因我们认为是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它不是一个客观的原因,不是一个客观不能避免的原因,

  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2010年6月1日,李伟民终于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判决认定海南航空公司违约,应赔偿李律师因转机而额外支出的机票费840元。

  记者:表面上看您胜诉了。

  航班延误索赔案原告 李伟民

  李伟民:对,但其实没有达到我预期的效果。原因是,对本案来看,其实我更关注的是航空公司提供了虚假信息之后,旅客应该怎么办?航空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记者:是三个人赔了800多,还是一个人?

  李伟民:三个人840,一个人280。

  法院的判决似乎确定李伟民胜诉,但是判决结果却仅仅是让海航赔偿李伟民因为转乘其它航空公司的费用,而对于其它7000多元经济赔偿的请求并没有支持。

  航班延误索赔案原告 李伟民

  李伟民:赔偿机票的差价,这个《合同法》规定很清楚,必须要赔的,没有任何争议的,因为本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的损失,那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赔,但是在人是不是构成欺诈,该不该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一个双倍返还机票责任的话,这个也存在一些争议,法院没有大胆做出这样的判决。

  这起历时近一年的案子,以840元的赔偿宣告结束,这对于本身就是律师的李伟民显然也不够补偿他的成本。

  航班延误索赔案原告 李伟民

  李伟民:给840元,肯定是不够案件成本的,肯定是花费比较大的,这是客观事实。

  那么,如果是一个普通乘客想要打一场航班延误的官司要花多少钱呢?李伟民给我们算了一笔账。诉讼费,最低50元;开庭的交通费:300元;误工损失:500—1000元;如果请专业律师代理,律师费2000—3000元。总共需要2800元到4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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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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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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